貴州工貿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
2021-05-19 14:54:30陽光高考
第六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三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工貿職業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第十六條 有關學院各系、專業和詳細介紹可通過以下途徑了解:《貴州省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貴州工貿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簡章》。
學院招生辦電話: 0857-6339313 (兼傳真)0857-6339309
學院網站:http://www.gzgmzyxy.cn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貴州工貿職業學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