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9 14:51:02陽光高考
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貴州省招生委員會2021年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相關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4152014516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清鎮職教城時光校區百花路
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是貴州省教育廳直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院目前在校生13000余人,開設有建筑、裝飾、設備、材料、管理和信息工程等六大專業群共38個專業。現有教職工近600人。其中,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教師占31%,教授、副教授等高級職稱占28%,雙師素質教師比例達62%。學院施行綜合素質學分制,踐行“學魯班精神,做大國工匠”的育人理念,以“書香建院、歌聲建院、技能建院”活動引領校園文化建設。
學院除建設有70000平方米先進完善的校內實訓設施外,還與國內幾十家大型企業聯合建立實習就業基地,成為貴州建筑類高等職業學院示范品牌。與加拿大、德國、新加坡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高校建立互派師生交流(換)訪學。
近年,人民日報、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貴州日報、貴州電視臺、貴州都市報等多家中央及地方媒體對學院辦學的情況進行過專題報道,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和良好評價。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接受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的指導,負責學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制定、考試及錄取工作等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院成立由紀檢牽頭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紀檢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陽光招生”,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并在招生領導小組指導下,在招生紀檢監察領導小組監督下進行招生及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21年招生計劃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為準。省外招生有三個省份:四川省、云南省、湖南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 報名考試
第八條
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
第九條
貴州省考生按照2021年招生政策參加分類招生或普通高考,外省按照生源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相關要求參加普通高考。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法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原則。
2.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3.應、往屆高中畢業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并填報我院志愿,高考成績達到我院投檔分數線,以“專業志愿優先”原則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貴州省應、往屆高中畢業生考生參加貴州省高考報名后,報名參加我院分類招生考試,以“專業志愿優先”原則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貴州省應、往屆中職(中專、職業高中、技校)畢業生考生,參加貴州省高職(專科)分類招生報名、參加全省統一的文化綜合考試后,志愿填報我院并參加分類招生考試,以“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高考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文化成績必須達到全國統一的文化課考試生源省專科(高職)分數線、專業成績必須達到生源省聯考專業專科(高職)合格線,雙上線后以“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對進檔考生不設專業分數級差,不限男女生比例。
7.錄取結果將通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網公布。
8.外語語種:不限。
9.錄取方式:網上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