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7 23:34:30陽光高考
大慶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規章,做到依法治招,確保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大慶師范學院(國標代碼:10235)
第三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依據上級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負責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規定,以及解決招生及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全日制學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錄取紀檢監察辦公室,對招生錄取工作及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實施全程監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錄取工作。
1.各批次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同批次錄取控制線。執行教育部以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對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檔等政策的規定。
2.投檔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要求制定,錄取時按招生計劃數100%比例分配專業,缺額專業將在剩余投檔考生中依據分數擇優錄取。對于分數未達到所報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其他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結束后,依據分數作調劑錄取;對于分數未達到所報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且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3.理工、文史專業錄取辦法: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志愿”的原則錄取,不設志愿級差和專業級差。即先按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志愿順序依次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下述原則錄取:
(1)按照單科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錄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單科成績順序的,則按照其規定執行。否則,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的單科順序執行;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的單科順序執行)。
(2)若單科成績順序相同,則按照考生專業志愿先后順序錄取。
4.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以及實行梯度志愿投檔的省份,均按以下原則錄取:按照省統考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在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文化課總成績、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時,按照省統考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在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文化課總成績、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5.各省、自治區招生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的樂器種類如下:
(1)黑龍江省招生的樂器種類:長笛、單簧管。
(2)內蒙古自治區招生的樂器種類:單簧管、長笛、小號、圓號、次中音號、長號、大號、軍鼓、馬林巴琴。
(3)湖南省招生的樂器種類:長笛、圓號、軍鼓、排鼓、馬林巴琴。
(4)河南省招生的樂器種類:單簧管、長笛、小號、圓號、次中音號、長號、大號、軍鼓、馬林巴琴。
6.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以及實行梯度志愿投檔的省份,均按以下原則錄取:按照體育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在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先后按文化課總成績、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7.學校按大類錄取的學生,一年級進行通識教育后,按照學生的成績和意愿進行專業分流。
8.考生錄取專業確定后,不予更換專業。
9.各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10.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招英語考生,其它專業外語語種均不受限制。
第十條 招生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一條 錄取結果由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招生辦公布,考生也可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zsjy.dqsy.net)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