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1 17:36:00陽光高考
第六章 收費標準、資助政策
第十六條 學費按照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2000]費字245號文核定標準范圍收取。住宿費分別按照按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費[2006]418號、閩價費[2007]74號、閩價費[2009]345號制定的標準進行收費。代辦費項目實行多退少補原則進行結算。學生退費按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2006]費154號文規定辦理。
醫學類(護理、助產、臨床醫學、針灸推拿、藥學、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技術、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6600元/學年,其他專業學費6000元/學年,住宿費及代辦費視具體情況略有不同(970、1100元/學年),詳見我院向社會公布的招生信息及向錄取考生寄發的新生入學須知。
第十七條 我院開通入學“綠色通道”,積極采取獎、助、補、緩、貸等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克服在校學習期間的經濟困難,考生可上校園網查詢資助政策。
第七章 入學、畢業
第十八條 新生憑我院寄發的錄取通知書、高考準考證按入學須知的要求報到入學。入學后,學院將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凡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退回原籍。
第十九條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以教育部備案公布為準。定向基層醫療機構的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的畢業證書中專業名稱后需加注“定向基層醫療機構”字樣。通過職業技能等級鑒定的學生還可獲得相應專業及等級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我院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規定與現行招考政策不一致時,以現行招考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高巖路6號 (郵編365000)
聯系電話: 0598-8282672、8282357
傳 真: 0598-8282672
學院網址: http://www.smykzy.cn
招辦郵箱: zsb13976@126.com
QQ號碼: 477602649、2843766809、503369711
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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