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2021-04-06 17:59:53浙江大學
浙江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我校2021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浙江大學強基計劃”),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基礎扎實,有志于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秀、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基礎學科拔尖,在數學、物理和化學等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要求在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且高考成績不低于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招生專業及相關要求。
招生組別 | 招生專業 | 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 非高考改革省份科類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理學I類 | 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工程力學 | 物理 | 首選物理,再選不限 | 理科 |
理學II類 | 化學、生物科學、生態學 | 物理 | 首選物理,再選化學 | |
基礎醫學類 | 基礎醫學 | 化學和生物 | 首選物理,再選化學或生物 | |
人文歷史類 | 歷史學、哲學、 | 歷史或地理 | 首選物理或歷史,再選不限 | 文科 |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
。ǘ└魇。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專業及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ㄒ唬﹫竺麜r間和辦法
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浙江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每位考生限報一個招生組別,最多可填報不超過3個專業。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得兼報其他高校。
。ǘ┛忌殔⒓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三)考試確認
考生須于6月11日至6月20日期間在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測試并簽訂誠信承諾書(考生簽名的誠信承諾書紙質版還須在參加校測時提交),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強基計劃入圍資格及后續選拔環節。
。ㄋ模┤雵?嫁k法
6月27日前,對于第一類考生,依據高考成績,按招生組別的分省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我?己丝忌麊危ㄍ滞雵┎⒐救雵鷺藴省?忌呖汲煽冺氝_到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對于第二類考生,達到我校破格入圍的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
(五)學?己
入圍考生須全程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含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測試將于7月2日前完成,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及我校本科招生網最新公告。
1.學校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養、邏輯思維、專業興趣與天賦、創新能力和發展潛質。
筆試科目:理學I類的筆試科目為數學和物理,理學II類和基礎醫學類的筆試科目為數學和化學,人文歷史類的筆試科目為語文和歷史。
面試以小組面試為主,主要考察學生思想品德、誠實守信、專業素養、學科基礎和綜合素質。面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對于破格入圍考生,我校將結合學科特長單獨組織測試。
2.結合強基計劃的人才培養目標,綜合素質評價重點考察以下信息:社會實踐(志愿服務)情況、在高中期間組織活動情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研究型學習情況、參與文藝、體育活動等情況。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專家面試的重要參考材料。
3.體質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BMI)、肺活量、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50米跑。體質測試結果將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
4.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2:1比例折算成學校測試成績。
。╀浫∞k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占85%)、高校考核成績(占15%)組成。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高?己顺煽儯ㄕ鬯銥闈M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2.確定錄取名單
全程參加學校所有項目考核的考生,方可進入學校綜合成績排序。
對于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投檔規則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按學校測試成績、學校測試的筆試成績、高考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英語成績排序。
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組別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我校追加計劃予以錄取。
7月5日前,學校招生工作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ㄗ灾螀^、直轄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