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2021-04-06 17:57:44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準,我校自2020年起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也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培養具有空天報國情懷、扎實數理基礎、科學創新能力、全球視野格局的高素質拔尖創新人才,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一、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我校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專業為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化學、工程力學。符合第一、第二類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填報的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公布為準。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
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 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高考成績優異,專業基礎扎實,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突出的考生。
第二類 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榮獲全國青少年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一、二等獎。全國青少年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獎學生以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獲獎名單公示網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名單為準。各招生專業對應的報名條件如下表所示。
(二)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相關專業招生的省份,符合如下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我校強基計劃:
1.具有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
2.各招生專業對應的招生生源范圍如下:
3.身體條件須滿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關于報考相關專業的規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規定按最新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1年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臺,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考生只可填報我校強基計劃1個專業志愿。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校考確認
報名考生須在2021年6月12日至20日間在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校考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確認或簽訂承諾書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圍校考資格,由此帶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入圍校考辦法
第一類考生
考生高考成績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或相應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達到所在省區市同科類高考滿分的80%及以上。
對于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考生,依據考生的高考單科成績加權計算得到“入圍成績”,再將“入圍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如出現同分情況,同分考生均獲得入圍資格)。“入圍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入圍成績 =重點科目高考成績(之和)*1.2 +其他科目高考成績之和(注:以上成績均不含政策性加分,重點科目名稱參見下表)
第二類考生
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或相應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入圍。
(五)學校考核辦法
我校原則上采用到校現場測試的方式組織考核,考核內容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同時對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審。考生須按要求參加我校全部考核測試環節,學校考核成績方為有效。學校考核時間為6月30日至7月1日,具體考試安排及要求詳見我校在考試前發布的考試須知。
1.筆試和面試方案
筆試:重點考察學生報考專業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和基礎能力。
面試:我校組織專家進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創新能力、興趣志向、科研潛質、科學精神等多方面內容,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
學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審,評審結果作為面試環節的重要參考。
3. 體質測試方案及成績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須參加體質測試,體質測試成績作為錄取環節的重要參考,無故不參加者校考總成績視為無效。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質測試者須提交相關證明,經我校審核同意后可不參加體質測試,成績計為60分。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體質測試方案》(點擊“閱讀原文”下載)。
4. 校考成績計算方法
學校考核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 注:筆試成績滿分和面試成績滿分各占學校考核成績滿分的50% )
5. 防疫要求
(1) 即日起至考試結束前,考生應牢固樹立防范意識,嚴格遵守防疫規定,盡量減少外出,不走親訪友,不去人員密集場所,在公共場所科學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離,注重個人衛生,保持良好生活習慣。考生應持續做好考前14天身體健康狀況回顧、監測與記錄,做到健康備考。考生來京及來校均應切實做好個人防護。
(2) 考生應主動了解各地疫情風險等級,密切關注并嚴格遵守各地特別是北京市的各項疫情防控要求,自覺配合疫情防控排查檢查,服從疫情應對處理措施。考生可通過“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各地疫情風險等級。
(3) 我校強基計劃考場嚴格執行北京市相關疫情防控政策,有關入場要求我校將在考前及時發布。
如遇疫情影響,我校將對上述考核辦法進行調整。具體測試內容、安排和適用考生范圍由學校依據疫情形勢,按照上級相關要求決定,并于考前發布,考生須按我校要求參加相關測試環節。
(六)錄取辦法
1. 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高考成績÷高考滿分×750)×8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750)×15%
備注:參與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 確定錄取名單
第一類考生
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比較體質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預錄取名單。
第二類考生
綜合成績達到其生源地報考第一類考生最低預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預錄取,所需計劃不占用第一類考生的招生計劃。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將于7月5日前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公布錄取結果,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