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程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16 10:45:50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如無特殊要求,一般為1:1.2。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如無特殊要求,一般不超過1:1.05。
第十五條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原則上不錄取無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條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若高考文化課總分相同,單科成績不低于150分制的90分以上優先錄取;若條件仍相同,擬錄取專業的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錄取到計劃未錄滿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對于有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原則上以考生必考科目與我校選考科目的分數總和為錄取總分。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選考科目成績高者。在我校選考科目線上考生不足時,可考慮錄取兼考科目的考生。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辦有其他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錄取原則是:考生專業總成績以該考生所在省聯考總成績為準,按當地政策規定,擇優錄取,若無明確規定的,我校將按照考生文化總成績的40%與專業成績總成績的60%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中外合作辦學所含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當填報該專業志愿生源不足時,可在投檔線下降分錄取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直至批次線。
第十九條獨立學院本、專科的錄取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辦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當地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對于符合優錄條件或降分條件進檔的考生,符合本章程“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的優先錄取。
第二十二條除招生計劃中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校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新生進校后學校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三條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四條學校所有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且對往屆生和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二十五條錄取結果由相關省(市、自治區)招辦向社會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我校網站查詢錄取結果,查詢網址:http://zsb.w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