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科技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06-16 10:43:07高考網整理
武漢科技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武漢科技大學(國標代碼10488);地址:青山校區位于武漢市青山區和平大道947號(郵政編碼430081),黃家湖校區位于武漢市洪山區青菱街黃家湖西路2號(郵政編碼430065)。
第三條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國家教育部和六家國家特大型企業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
第六條武漢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學校監察部門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第九條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內。藝術類專業、體育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的調檔比例與調檔方式根據各省(區、市)的相關政策確定。
第十一條學校錄取的考生須填報我校志愿。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我校才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條對按照國家、各省(區、市)的有關政策規定增加分數投檔的考生,學校在錄取時認可其加分。
第十三條對擬錄取的考生安排專業時,以投檔成績為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
在內蒙古自治區,我校實行“分數優先(分數清)”的錄取辦法。
在江蘇省,我校要求普通文理科考生選測科目等級為B+B及以上,安排專業時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執行。即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排序,分數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在湖北省,我校為護理學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分別單獨開設投檔單位,與其他專業分開投檔。既填報護理學專業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又填報其他專業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分類投檔。如果投檔線上護理學專業志愿生源不足,則適當降低投檔線(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線)擇優錄取有我校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但該部分考生在校期間不得轉專業。如果投檔線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愿生源不足,則適當降低投檔線(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線)擇優錄取有我校該類專業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