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22:25:16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按照教育部及山東省2020年招生相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結合考生體檢情況,擇優錄取。學校在山東省招生按照《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試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執行,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進檔考生按高考分數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
對于投檔分相同的考生,若所在生源省(區、市)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從其規定;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依次按語文、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高者位次在前。
第十七條我校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
第十八條錄取時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我校無單科成績要求。
第二十條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專業的考生,不得有色盲、色弱或有影響聲樂、舞蹈、鍵盤學習的生理障礙。
第二十一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或撥打我校招生咨詢電話查詢。
第六章資格復查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校后,學校采取核查身份、核查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對新生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章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主管部門和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退學學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根據《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學校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