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3)
2019-06-03 15:54:13網絡整理
第九章 畢業生待遇及入學須知
第十九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應當準予畢業,并在學生離校前發給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應當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十條的規定或學校學生管理有關規定保留入學資格。復查的程序和辦法,由學院按照國家教育部和衛生相關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第十章 就業安置
第二十三條 就業安置
學院大力實行訂單教育,學生畢業后我院推薦就業。學生可在新疆特變電工、金風科技、鄭煤機潞安集團、新疆電力、新疆天業、新疆眾和、神華新疆能源、中泰化學、天富熱電等區內外100多家知名企業就業,也可自主擇業。畢業生就業率穩居全疆高校前列。
第十一章 新生報到
第二十四條 新生報到
當年高職(中職)錄取新生按照學院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如果有特殊情況書面寫請假條并附上身份證復印件或書面所有材料(并注明清楚),不按照規定時間報到的新生,將按照教育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及學院的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章 招生咨詢
第二十五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所有錄取考生可以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xjzs.edu.cn和新疆昌吉職業技術學院網址http://www.cjpt.cn或http://www.cjpt.edu.cn進入查詢錄取情況。
咨詢電話:0994-2344440、2358007
傳 真:0994-2344771、2358007
郵政編碼: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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