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5 11:04:55陽光高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六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七條 我院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 %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設立了校內獎學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困難學生幫扶資金,建立了孤殘學生幫扶與救助制度。
為實施精準幫扶,學院每年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走訪慰問計劃,為其發放慰問品。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學生專業及個人能力,設置大量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以通過參與勤工助學獲得資助,減輕生活負擔。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九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十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二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1、調檔比例: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要求執行。
2、我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即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成績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⑴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
⑵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如果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錄取未滿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如果未填報“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做退檔處理;
⑶同等條件下,按照各省(市、區)文科和理科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報考專業,即文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檔后,在“專業志愿”和“高考成績”相同的條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新生錄取專業。
第十四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vcit.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恒山西路15號
聯系電話:0432-64649925 64644361
聯系人:徐老師
第十五條 本章程無特殊要求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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