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綜合評價招生實施方案
2019-04-19 16:07:23網絡整理
慶陽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綜合評價招生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結合甘招委發〔2019〕3號文件《關于做好2019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職(專科)層次單獨測試和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的通知》, 慶陽職業技術學院在2019年單列部分招生計劃,實施綜合評價招生,為做好學院2019年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僅適用于慶陽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慶陽職業職業學院綜合評價招生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選拔”的原則,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對考生進行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衡量。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為了進一步促進我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確保招生質量,確保圓滿完成我院招生工作任務。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特成立以院長為組長,主管副院長為副組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執行教育部、甘肅省教育廳和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執行學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決議,制定錄取政策,討論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 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錄取組、評價考核組、紀律監察組和后勤保障組四個工作小組。
招生錄取組:負責組織協調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報名、資格審查、錄取和審核備案等工作;負責組織綜合評價招生宣傳工作,將有關政策規定和推薦專業、條件以及信息咨詢、申訴渠道等進行公開,通過新聞媒體、宣傳欄、廣播、校園網等渠道開展政策宣傳和咨詢。
評價考核組:負責組織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紀律監察組:負責綜合評價招生的紀檢監察工作,制定綜合評價招生紀檢監察辦法,監督錄取工作的合法性。
后勤保障組:負責招生經費和車輛的保障工作;
第三章 招生模式
第五條 招生對象
參加甘肅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的應往屆省內高中階段畢業生(含以同等學力等資格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的中職生)。
第六條 評價方式
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綜合評價方式。
普通高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為依據做出評價。成績評定:普通高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處(科)根據考生德育表現(滿分100分)、語文、數學、英語三門課程的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會考)成績(滿分300分)及綜合素質評價(滿分200分)為依據。
中職學校畢業生以所在學校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為依據做出評價。成績評定:根據考生德育表現(滿分100分)、文化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課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300分)和職業技能水平(滿分200分)為依據。
第四章報名
第七條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記錄。
2.身體健康。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2019年縣(市)招辦組織的高考體檢,體檢合格。
第八條 招生報名。考生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注冊賬號,根據網站提示申報慶陽職業技術學院。
第九條 報名時間:2019年4月8日8:00至4月12日18:00;
未被錄取的考生于2019年4月17日8:00-4月18日18:00填報征集志愿,院校于4月19日完成征集志愿錄取。
第十條 綜合評價招生考生報名須提供的申請材料。登錄慶陽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qyvtc.com/)下載《慶陽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綜合評價招生考生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并確保網上申報內容和寄送我院的紙質材料內容一致。
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須向學院招生辦提供以下紙質報名申請材料:
1.《慶陽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綜合評價招生考生申請表》,考生畢業學校簽署審核推薦意見并蓋章;
2.《慶陽職業技術學院綜合評價招生考生誠信承諾書》;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中職畢業生可提供國家或行業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復印件。
未提供以上紙質報名材料者或提供資料與網上申報內容不一致者或資料不全者我院有權拒招。
考生提供的所有紙質報名申請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考生的報名申請材料可以送達或郵寄到我院招生就業處。(郵寄地址:甘肅省慶陽市西峰區長慶大道南段慶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郵編:745000)。
第十一條 資格審查和復查
考生在報名過程需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學業水平成績,嚴禁弄虛作假。
在報名或審查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它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上報主管部門批準備案。同時,將結果反饋給考生本人和考生所在學校。
由于考生個人原因和畢業學校審查不嚴,違反規定,報考多所院校的考生,一旦錄取,不予退檔。
已報名考生放棄錄取的必須在錄取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說明原因和情況,由學院招生辦審核后可不予錄取。
考生入學后,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和畢業證,學院將對考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對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上報主管部門批準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