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全國統考)
2017-05-12 14:16:22上海城建職業學院
一、學校全稱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
二、就讀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奉賢 區 南亭公 路 2080 號
校 區: 上海 市 楊浦 區 軍 工 路 2360 號
三、層次
□ 本科 ■ 高職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 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茖W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市、自治區)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語種為英語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聯合發文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按照《指導意見》的第二條第三條規定,護理專業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按照《指導意見》的第二條第三條規定,醫學檢驗技術專業要求:色盲、色弱、弱視不招;
按照《指導意見》的第二條規定,環境藝術設計、藝術設計要求:色盲、色弱不招。
九、錄取規則
1.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遵循各省高招辦投檔規則執行;
2.錄取原則:
。1)上?忌
非藝術類進檔學生以分數優先為原則,根據總分排序后按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投檔,如有同分,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藝術類進檔學生以分數優先為原則,根據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的總分排序后按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投檔,如有同分,比較專業成績;
(2)浙江考生:
按浙江省有關規定錄取。
(3)其他地區考生:
非藝術類進檔學生以分數優先為原則,根據總分排序后按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投檔,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科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成績;
藝術類進檔學生以分數優先為原則,根據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的總分排序后按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投檔,如有同分,比較專業成績;
對所填的專業均不能滿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調劑,并符合調劑專業的相關要求的考生,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十、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建設工程管理類(建設工程管理專業BIM方向,中加合作)、建設工程管理類(建設工程管理專業,中加合作)、林業類(園林技術專業,中美合作)每生每學年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價行[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城建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十二、聯系電話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 021-31151232
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監察辦公室 021-51211075
十四、網址
http://www.succ.edu.cn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給予一定比例的學費貸款貼息,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六、其他須知
1.2017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學后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體檢,凡弄虛作假、體檢不合格或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但最終未正式畢業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2.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保留對本章程的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