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高考加分不是取消那么簡單
2014-12-31 11:05:16學習時報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我國高考將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優秀學生等5類全國性加分項目,只保留少數照顧、扶持性高考加分。高考加分進一步“瘦身”。
對于取消高考獎勵性質加分,輿論點贊居多。這是可以理解的。我國高考加分政策實施多年來,出現嚴重的異化,并沒有起到鼓勵學生個性和興趣發展的作用,反而演變為“加分教育”和加分腐敗。“加分教育”是指,為獲得高考加分,一些家長送孩子去上所謂的特長培訓班,比如奧數班,這反而增加學生的負擔;而加分腐敗,則成為近年來最嚴重的高考丑聞,每年高考期間,都會曝出有省市存在嚴重高考加分造假的丑聞,包括2014年高考,在教育部對加分項目進行大幅“瘦身”后,還是有遼寧和河南兩地曝出加分造假丑聞。規范、清理高考加分項目,以此維護高考公平,極有必要。
但是,規范高考加分,并不是將所有獎勵性質的加分一取了之那么簡單。取消高考獎勵性質加分是容易的,可必須思考另一個問題:取消之后,如果在高考錄取中,高校只關注考生的高考科目總分,而不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特長,整個基礎教育會不會陷入更加嚴重的應試教育之中?有輿論分析,取消獎勵性質加分,學生會真正注重發展自己的個性和特長,這是不顧及現實環境的理想期待——如果沒有獎勵性質加分,學生會不追求功利的加分而重視自己真實的特長發展。那么為啥當初我國還推出加分政策?
國家高考改革,試圖回答這一問題。對于取消高考加分之后,如何重視學生的綜合素質和特長發展,教育部門的設想是:在中學推進綜合素質評價,將學生的藝術、體育特長等寫實記錄進綜合評價,供高校錄取時參考;另外,獲得奧賽、科技競賽獎勵的學生,可以申請高校自主招生,獲得通過初審的優先權。
這一設想聽上去不錯,但操作起來,依舊問題重重。
首先,綜合素質評價在高考錄取中,究竟派什么用場?在目前的高考錄取制度之下,高校是按學生的高考分數從高到低進行錄取的,很難關注考生分數之外的其他能力與素質。多年前,一些省市,就曾提出要將綜合素質評價納入高考,可最終未能如愿。如果錄取制度不改,高校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就只能停留在良好的意愿之中。
其次,綜合素質評價能客觀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特長嗎?一個簡單的道理是,高考加分有造假操作,那么,綜合素質評價就能保證客觀嗎?必須注意的是,如果整個基礎教育的教育管理制度、學校辦學機制不變,出現在高考加分中的弄虛作假,還會繼續存在于綜合素質評價中。不改革教育治理模式,卻期待換一個評價項目,就消除問題,從邏輯上就行不通,變為悖論。換言之,如果綜合素質評價能有效推進,也就沒有必要取消高考加分操作了。
再次,與集中錄取制度嫁接的高校自主招生,能給有特長的學生多大發展空間?我國高校實行的自主招生,從本質上說,并非自主招生。真正的自主招生,應該是學生和學校的雙向選擇,學生參加統一測試之后,以統一測試成績申請大學,大學獨立根據學生的統一測試成績、中學學業成績、大學測試成績、中學特長表現,進行綜合評價、錄取,而我國的自主招生,卻是學校進行筆試、面試,給符合條件的考生一定的錄取優惠,再要求學生填報志愿。這就把自主招生,變為高考加分優惠,這和高考加分的機制,幾乎完全一樣,出現在高考加分中的問題,也會出現在自主招生中。自主招生試點10多年來,也沒有起到促進學生個性、興趣發展的作用,而變為高校搶生源的手段,學生的負擔沒有減輕,還滋生招生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