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3)
2013-05-22 15:35:52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六、考試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1.文化課全國統考
2013年6月7日-9日,考點設在縣(區)政府所在地。
2.藝術類專業統考
美術類統考:2012年12月23日,考點設在西北師范大學。
音樂類統考:2013年1月7日至11日,考點設在西北師范大學。
編導類統考:2013年1月16日至17日,考點設在西北師范大學。
表演類統考:2013年1月14日至15日,考點設在西北民族大學。
3.藝術類專業?
省外普通高校藝術專業?迹2013年1月至3月,考點設在蘭州城市學院、蘭州藝術學校和甘肅省廣播電視學校。
4.體育類統考
2013年4月20至25日,考點設在西北師范大學。
5.三校生考試
按照《關于做好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教育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招生專業報名及考試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3]3號)和《2013年三校生報名工作通知》執行。
6.英語聽力考試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英語聽力考試采取提前單獨方式進行,全省統一組織?荚嚂r間及考務組織按照《關于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英語聽力測試有關事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3]2號)執行。
(二)考試科目和計分
1.文史類和理工類
文史類(含體育文、藝術文):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語文、數學(文)、外語(120×1.25)各科滿分為150分,文科綜合滿分為300分,總分為各科目原始成績相加之和。
理工類(含體育理、藝術理):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語文、數學(理)、外語(120×1.25)各科滿分為150分,理科綜合滿分為300分,總分為各科目原始成績相加之和。
2.三校生
按照《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甘肅省教育廳關于甘肅省普通高等教育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發[2010]34號)和《2013年三校生報名工作通知》執行。
3.藏文民語類
今年,藏文民語類繼續采用“雙記總分”辦法。
①以藏文答卷“民考民”考生:藏語文、藏數學(文/理)、藏文綜/藏理綜、漢語文、英語。藏語文、藏數學(文/理)、漢語文、英語(120×1.25)各科成績滿分為150分,藏文綜/藏理綜滿分為300分。
“民考民”英語科目100%、藏語文和漢語文各占50%、藏數學(文/理)100%、藏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成績參加普通類高校的錄取;“民考民”藏語文100%、漢語文100%、藏數學(文/理)100%、藏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成績(英語成績作為參考)參加民語類高校和專業的錄取。
藏語文使用“五協”命題試卷,藏數學(文/理)和藏文綜/藏理綜試卷使用全國統考的翻譯卷,漢語文、英語科目為全國統考卷。
、谝詽h語文答卷“民考漢”考生:語文、數學(文/理)、文綜/理綜、“加試藏語文”、英語。語文、數學(文/理)、“加試藏語文”、英語(120×1.25)各科成績滿分為150分,文綜/理綜滿分為300分。
“民考漢”英語科目100%、語文和“加試藏語文”各占50%、數學(文/理)100%、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分成績參加普通類高校的錄取。“民考漢”語文100%、“加試藏語文”100%,數學(文/理)100%、綜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產生的總分成績(英語成績作為參考)參加民語類高校和專業的錄取。
語文、數學(文/理)、文綜/理綜、英語科目為全國統考卷,“加試藏語文”為自命題。
4.哈文和蒙文考試科目與2012年相同,所用試卷另行通知。
5.統考語種:全國統考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
6.對外語口語、徒手畫有要求的院校專業,測試組考工作和2012年相同。
7.英語聽力測試:按照《關于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英語聽力測試有關事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3]2號)執行。
8.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和表演類統考按2013年甘肅省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和表演類統考大綱執行;體育教育專業統考按《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統一招生考試評分標準與辦法》(2013版)執行。
(三)考試組織與管理
貫徹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全面加強教育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主要負責同志對高考試卷安全和組考的主要環節要親自抓、負總責,并將責任分解落實到崗到人,嚴格從命題、制卷、運輸、保管、考試、評卷、核分等全過程的管理,杜絕任何責任事故的發生。
省招委員會和市(州)招生委員會簽訂《2013年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安全保密考風考紀責任書》。2013年普通高考全部在標準化考點監控考場進行。各市(州)招生委員會統一安排縣與縣之間監考教師雙對調工作,并做好新課改高考考試、網上閱卷考生答卷、網上填報志愿、網上征集志愿、監考教師等環節的培訓工作。
各級招委成員單位要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職責的通知》精神,切實履行各成員單位在高考中的職責,實現對考試全過程的實時監控,嚴格實施主管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貫徹省招委會、省教育廳和省公安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嚴厲打擊在國家教育考試中販售作弊工具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行為的通知》,各級公安機關積極主動出擊,嚴厲打擊利用現代化通訊手段進行高考作弊行為,凈化考試環境。
1.普通類文化課考試
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組織工作按照《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務管理工作規定》執行。
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統一使用文具,考場將統一放置考試用具,考生只需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或軍官證等)參加考試?荚嚻陂g,考生不準攜帶和使用規定以外的考試用具。統一使用文具由市(州)招辦統一負責訂購,具體事宜按《關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考試統一使用文具的通知》執行。
2.藝術類考試
、僖魳、美術和舞蹈類統考按《關于做好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通知》(甘招辦發[2012]67號)和《關于印發<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和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的通知》(甘招辦發[2012]66號)。
②省外高校藝術專業校考。在我省組織藝術類?嫉耐馐≡盒?键c分別是:蘭州城市學院、蘭州藝術學校和甘肅省廣播電視學校?键c的考務管理和組考工作按照《關于印發<甘肅省省外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校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甘招辦發[2012]64號)執行。?脊ぷ饔3月底前結束。
3.體育類考試
、袤w育教育專業統一考試按《關于做好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3]5號)執行。
②省內高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考試。省內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按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3]4號)執行。
、圻\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招生考試。西北師范大學、天水師范學院招收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試,按照《關于做好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辦發[2013]9號)執行。
各類體育專業術科考試時,考生必須持有身份證(或其他規定的有效證件)和縣(區)招生辦簽發的專業準考證。
4.三校生考試
按照《關于做好2013年甘肅省普通高等教育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專業報名及考試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3]3號)執行。省招委會與省教育廳職成處簽訂《甘肅省普通高校“三校生”招生暨高等教育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招生考試工作責任書》。
(四)考試安全與保密
1.全國統考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包括副題及其答案及評分參考)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省招生委員會授權組織命制的三校生和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包括副題及其答案及評分參考)、徒手畫等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高校自行命制的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包括副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2.各級招生委員會和有關普通高校均須按國家規定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制度,特別是做好安全保密室視頻監控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影像資料的保管備查工作。加強巡視督查,建立應急機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確保安全保密工作萬無一失。
3.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并落實應急保障,完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妥善處理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須在第一時間直接報省招生辦,同時報告當地招生委員會,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