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2)
2013-05-22 15:35:52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四、考生檔案
(一)考生電子檔案
1.考生電子檔案是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考生電子檔案須與紙質檔案相關內容一致。考生檔案一旦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考生電子檔案由考生報名信息(含身份證號、思想政治品德評語)、體檢信息、志愿信息、統考成績(術科成績)、考生是否享受照顧政策信息、誠信記錄(主要包括考生在考試各環節的違規違紀事實、處理結果以及其它不誠信記錄等)和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包括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學校三年總評)等部分組成。考生報名登記表、體檢表、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登記表(照顧加分項目)、志愿信息、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及考生各科考試成績、外語聽力、口試成績、徒手畫成績等信息是考生電子檔案的主要內容。
3.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是高校錄取考察的一個方面,原始依據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按時提供,省級招生辦按考生電子檔案的格式負責掃描合成,錄取時供院校參考。
(二)考生紙質檔案
1.考生紙質檔案由縣(區)招生辦統一建立并保管。考生紙質檔案應裝有《高中畢業生登記表》、《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普通高校招生體檢表》、《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顧考生登記表》和《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等。
2.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領取本人檔案,入學報到時交錄取學校。
五、招生來源計劃的編制與公布
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來源計劃編制與公布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的通知和我省相關規定執行。
(一)招生來源計劃的編制
1.批次計劃的編制
(1)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分七個批次編制:本科提前批、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專科(高職)批、專科(高職)批。
(2)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分三個批次編制:藝術類本科一批(普本院校)、藝術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藝術類專科(高職)批。
(3)體育類專業招生計劃分二個批次編制:體育類本科批、體育類專科(高職)批。
(4)三校生招生計劃分二個批次編制:三校生本科批、三校生專科(高職)批。
2.藝術類招生計劃的編制
(1)藝術類專業計劃按照藝術類統考和藝術類校考分列編制招生計劃。
(2)藝術類專業計劃編制不分藝術文、藝術理,統一列為藝術類(文理兼收),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院校在報送計劃時必須注明。
(3)藝術類使用統考成績的專業分美術類(美術、書法、唐卡)、音樂類(聲樂、器樂、理論作曲)、編導類(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類(舞蹈)等四類編制計劃。其中,省內院校藝術類各專業招生均使用相應類別的統考成績。
3.體育類招生計劃的編制
(1)體育類專業分別按照田徑、籃球排球足球、體操武術三類進行編制與報送,并在專業備注中注明具體使用哪一類專業成績。
(2)體育類專業計劃編制不分體育文、體育理,統一列為體育類(文理兼收),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院校在報送計劃時必須注明。
4.三校生招生計劃的編制
省教育廳職成處按照農業、衛生、工業、服務四類報名人數分解院校招生專業來源計劃,省招辦負責編制招生院校代碼和專業代碼。
5.民族院校、民族班和預科計劃編制
民族院校、民族班、預科招生計劃實行單列分類編制。省外民族院校普通班招生時,由招生院校按照少數民族和漢族兩種類型分列編制計劃;省內民族院校普通班招生時,由招生院校按照聚居少數民族、散居少數民族、長期居住在民族地區的漢族和漢族四種類型分列編制計劃;省內民族班、預科班招生時,由招生院校按照聚居少數民族、散居少數民族兩種考生類型分列編制計劃。如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如要招收稀少民族的)須在招生計劃中予以說明。
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錄取批次原則上按同一高校同一學歷層次的招生計劃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如確有必要,可將同一學校的不同專業安排在同一學歷層次的不同批次錄取,但同一專業同一學歷層次的招生計劃必須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
(二)計劃公布
1.計劃公布方式
2013年招生來源計劃分地區按院校代碼順序的方式在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編輯的《2013年甘肅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
2.藝術類招生計劃公布
(1)藝術類招生來源計劃分三個批次公布:藝術類本科一批(普本院校),藝術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藝術類專科(高職)批;
(2)藝術類計劃分為使用我省統考成績院校代碼及名稱和校考院校代碼及名稱兩部分公布。
3.體育類招生計劃公布
體育類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分兩個批次公布:體育類本科批、體育類專科(高職)批。
4.三校生招生計劃公布
三校生招生計劃分本科批和專科(高職)批公布。
5.民族類招生計劃公布
民族院校、民族班、預科招生計劃按照計劃編制實行分類公布。省外民族院校普通班按少數民族和漢族兩種類型公布招生計劃;省內民族院校按聚居少數民族、散居少數民族、長期居住在民族地區的漢族和漢族四種類型公布招生計劃;省內民族班、預科班按聚居少數民族、散居少數民族兩種考生類型公布招生計劃。
6.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公布
專項計劃分本科和專科(高職)兩個批次單獨進行公布。計劃公布時除注明國家對戶籍、學籍以及不轉戶口、不轉專業等要求外,還在院校備注中注明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執行本科二批分數線和專科(高職)字樣。
7.特殊類招生計劃公布
定向西藏、職教師資、免費醫學定向、預科、民語類、民族班等特殊類招生計劃單列分類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