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亂象透視:權力金錢越來越向此滲透(圖)(3)
2010-08-01 19:25:52e度空間文章作者:牛淼
這種體育類加分的“三集中”現象,在許多省(區、市)都體現得很明顯。比如今年獲得體育加分的有1816人次,其中成都市有444人,綿陽市有324人,兩市共768人,占體育類總加分人數的43.2%(兩市考生僅占全省20.9%)。
此外,四川省南充市也是高考加分大戶,共有223人次,成都、綿陽和南充三市人數占四川省體育加分總人數的54.6%,而三市考生人數僅占全省總數的30.5%。
項目集中到一些中學的現象在四川非常突出,如四川省南充高級中學體育加分達127人,占全省約1/14(7%)。綿陽中學有93人獲此加分,江油中學為71人。
四川省在項目集中上也體現得很充分。27項體育加分中,最多的是無線電測向,共有301人,定向越野也備受青睞,共有230人。
統計還發現,田徑、籃球、足球三項加分考生在各地市分布比較平均,而健美操、無線電測向和定向越野卻集中在成都、綿陽和南充3市,共為500人,占這三項加分總人數的78%。
河南省焦作市一中在無線電測向上也表現得特別突出。河南省今年有811名考生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其中焦作市就有255人。這其中,不少名額都流向了焦作市一中。記者在一份名單上看到,焦作市2009年下半年度獲得二級運動員等級稱號的學生中,有161人來自焦作市一中,項目全部為無線電測向。
吉林省的體育加分也集中在幾所中學,其中東北師大附屬中學有66人、長春市十一高中有57人、吉林一中有33人,3所學校共有156人獲體育加分,占了總人數446人的35%。
其他獎勵性加分項目也呈現集中趨勢
除體育項目體現得最集中外,其他項目也展現了“三集中”的特點。
四川省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獎項而獲加分的考生,全省共加分197人,其中四川省綿陽中學占61人,達62.8%;成都市第七中學占45人,達22.8%;四川省綿陽南山中學占34人。從區域上看,成都加分考生達73人,綿陽加分考生104人,共177人,兩市占總加分人數89.8%(兩市考生僅占全省20.9%)。
2010年,河北省高考報考人數為50.3萬人。其中,省會石家莊市考生為10.7萬人,占河北省考生的21%。然而,可獲加分的“高中階段獲得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獲得者在全省共有165人,其中95人來自石家莊,占總數的57.5%。
陜西省也有類似情況。今年陜西高考加分總人數為118人(少數民族考生情況未見公示),西安市就有73人,占61.8%,而其他地市多為幾人至十幾人,很多尚不及西安一所高中所獲加分的人數。其中,獲得奧數等聯賽類加分的共有67人,西安市有56人,占83.6%。
在遼寧省公示的奧數等聯賽加分名單中,加分集中在了幾所中學。此項加分共有168人,其中,大連育明高中有59人、東北育才學校有29人、遼寧省實驗中學有20人,3所學校共有108人獲得該項加分,占了該項目加分總人數的64.3%。
而在吉林省公示的高考加分名單中,加分者集中在一所中學。東北師大附屬中學共有107人獲得高考加分,且其加分的多項指標都占了較大的比例。如,奧數一等獎加分有18人,占了奧數一等獎加分人數的41.86%;科技創新有兩人,占該小項的100%;優秀學生有4人,占該小項的28.57%;奧數決賽前三名有7人,占該小項的63.64%。
民族考生加分也集中
除了獎勵性加分外,照顧性加分在某些地區也呈現出“三集中”特征。比如湖南省長沙市,今年共有991名考生享受少數民族加分優惠,占今年長沙考生總數的1/50強,其中,注明來自“少數民族聚居地”考生有475人。
值得注意的是,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的公示數據顯示,廣州市獲得高考加分資格的少數民族考生一共只有兩人,而江西省教育網顯示,南昌只有1人。其余非民族自治區省會類似加分人數也大都比較少。
統計發現,長沙下轄5區4縣(市),但享受到少數民族加分的考生主要集中于市區。長沙所轄的全省第二大人口縣級市瀏陽市一共才有13人享受到此優惠,望城縣在此項也只有23人。
但是,長沙市的一些學校享受到此類加分的人數卻異常多,如達材中學有43人,麓山國際實驗學校有47人,明德中學有48人,長沙市南雅中學有50人。
其中,最為明顯的是位于長沙市的“貴族學校”同升湖國際實驗學校,一共有110人獲此項加分,占到全市該項總額的11.1%,且類別一欄多注明為“聚居地考生”和“應屆考生”。
此外,江蘇今年共有2119名考生獲得少數民族加分。其中,南京市有666人,占總人數的31.4%。
在安徽省公布的少數民族類加分名單中,4407個獲得此項加分的考生也比較集中,以亳州為例,在亳州一中和亳州二中,分別有163人和157人。
集中性背后的正常與反常
高等教育問題研究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對于加分集中的問題,有些是正常的。比如,體育類加分集中,與某地、某學校發展某項特色體育有關,這是正常的。獎勵性加分,與某學校辦學水平總體較高,學生在各種競賽中獲得較為優異表現有關,這也是正常的。少數民族加分,與某地區是少數民族聚集區,學校中少數民族學生多有關,這也可謂正常。
但也有“不正常”之處,可能在于以下幾方面:一是少數地區、學校特別重視“加分教育”,引導學生去爭取加分;二是少數地區和學校懂得“加分運作”,尤其是熟悉某些加分項目的操作,為此獲得更多加分名額,這在發達地區更有可能;三是現在的加分往往與“特色培訓”相連,因此,發達地區的學生參加特色培訓機會多,獲得加分可能也就大。
熊丙奇說,加分集中的“不正常”,是更值得關注之處,因為這反映出高考加分的兩大走勢:一是變為“加分”教育;二是淪為權錢交易的腐敗通道。因此有必要順藤摸瓜,去分析導致集中的具體原因,進而對加分進行治理。
本報北京7月27日電
高考加分為何亂象叢生
2009年4月浙江“三模三電”加分事件、2009年6月重慶官員子女更改民族成分騙取高考加分事件以及2010年湖南省高考武術加分事件等,使得高考加分的公平性與合法性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
高考加分政策源于保護社會弱勢群體和彌補高考選才制度缺陷的需要。新中國成立初期,國家就對工農子女、退役軍人、烈士子女、少數民族學生、華僑、港澳臺學生實行優先錄取的照顧性加分政策。改革開放后,為了加大人才選拔力度,國家增加了對德、智、體績優生實行加分錄取的鼓勵性加分政策。
從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開始,因國家未對高考加分的對象、加分的幅度以及高考加分的決策部門作出明確、規范的界定,許多部門和地區為了自身利益,出臺了各種各樣的部門性的、區域性的、臨時性的高考加分政策,這些加分項目多達幾百種!
招生委員會統管不力,部門、地方以及個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最終導致了高考加分亂象叢生。從1987年國家教委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可以看出,那些受地區級以上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烈士子女、體育競賽獲獎者、受政府表彰者等均可得到降分錄取的優惠,有些地方甚至把獲得縣級、校級獲獎者也列為加分對象。
近幾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第47條“有關省(市、區)確需要增加的政策性照顧項目,經本省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并報教育部核準備案后便可向社會公布”這一條款為各省出臺各自高考加分政策提供了巨大的空間,使各省高考加分項目變得層出不窮、不易控制。同時,對于體育績優生、少數民族學生、港澳臺學生、立功軍人、見義勇為者等加分主要由體委、民委、港澳臺辦、公安等部門操作認定,主管高校招生的教育部門無法對這些加分項目進行直接監管。正是這種加分政策決定權的分散,導致了一些部門和地方為了部門利益與地方利益制定了名目繁多的加分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