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鐵路橋梁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6 22:58:41本站原創
武漢鐵路橋梁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武漢鐵路橋梁職業學院
學校標識碼:4142014590
第三條學校層次:高等職業學校
第四條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學制:三年
第六條學校地址:湖北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荊街馬影河大道66號。
第七條畢業證書:學生達到畢業條件的,頒發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文憑。
第八條收費標準:學校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訂招生政策及錄取規則,并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處。
第十條武漢鐵路橋梁職業學院招生處是武漢鐵路橋梁職業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政策,執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訂學校年度招生章程。
(四)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五)代表學校錄取各類考生,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種問題。
(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錄取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七)代表學校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八)配合各省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條件
第十二條招生對象:2025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或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
第十三條考試分數: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不限,但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安排教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除外)。
第十五條身體條件: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所有專業原則上均要求學生身體健康,鐵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建議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部分所列嚴重疾病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后體檢復查,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專業培養要求者,按教育部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用人單位對訂單班學生有生源地、分數、身高、體重、視力等要求,需面試。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八條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的原則。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依次類推,如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錄取到計劃未滿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退檔。高考總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投檔的志愿成績同分排位確定專業錄取順序;投檔時如無志愿成績同分排位的省份,高考總分(含加分)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優先錄取。對無專業志愿的考生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將錄取到計劃未滿專業。
第六章入學規定
第十九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在3個月內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招生條件或者有弄虛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新生應在入學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錄取的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愿原則。
第七章獎助學制度
第二十二條根據國家獎助政策,學校每年按規定組織評選并發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校獎學金。
第二十三條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在開學報到時,學校開設“綠色通道”,為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及其他困難學生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四條校內設立了勤工助學崗位,對家庭經濟困難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學生進行資助。
第八章招生計劃
第二十五條學校根據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實際,統籌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產業發展趨勢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以及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并申報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二十六條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產業發展趨勢和報考率,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第二十七條學校2025年面向湖北、河南、陜西、山西、安徽、江西、河北、四川等22個省份招生,具體信息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復為準。
第九章招生紀律
第二十八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杜絕一切舞弊行為,熱情接待來信來訪。學校紀委聯系電話027-84597435。
第二十九條學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及相關工作。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學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條聯系方式:
1.學校地址:湖北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荊街馬影河大道66號(郵編:430090)
2.網址:www.qlxyedu.com
3.E-mail:bvc027@163.com
4.招生咨詢QQ號:473919251
5.聯系電話:(027)8485020915972078239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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