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5 21:37:57本站原創
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學校2025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院校標識碼:4136013435,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非營利性民辦本科層次職業高等學校,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學校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是江西省教育廳。校區地址為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區和諧大道向東至福佑路與紅塔路相交處。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招生網(http://zsc.jdzvua.edu.cn/)是學校招生信息公開網站。學校通過招生網發布有關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歷年招生分數等信息,提供錄取結果查詢等服務。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成立由學校黨委書記、校長為組長,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長為副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
第六條學校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以下簡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政策。執行學校招生章程及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和實施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四)代表學校錄取各類考生,并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種問題。
(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錄取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第七條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根據國家、教育部、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文件政策和規定,同時根據學校辦學條件,結合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來源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統籌考慮,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不超過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高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九條各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書,或查閱我校官方平臺對外公布的招生簡章。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按教育部和各省頒布的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制定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擇優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①在非高考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理科依次參考數學、語文、外語、理綜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文科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外語、文綜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應文件規定執行,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等將作為專業調劑的重要參考依據;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藝術類專業成績使用生源地相應類別的藝術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聯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遵照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規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擇優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當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當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同時,參照我校普通類專業錄取時的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等將作為專業調劑的重要參考依據;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體育類專業成績使用生源地體育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聯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遵照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規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擇優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當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當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同時,參照我校普通類專業錄取時的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等將作為專業調劑的重要參考依據;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生源不足時,根據生源地錄取政策,適當降分錄取。
第十五條學校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加分政策在錄取時予以認可。
第十六條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錄取考生體檢要求須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文件規定。根據指導意見結合學校招生專業要求說明如下: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①本科環境工程、體育教育。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①本科:環境工程、體育教育、繪畫、動畫、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②專科:藝術設計。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①本科:環境工程、體育教育、繪畫、動畫、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市場營銷、財務管理、公共事業管理、企業數字化管理;②專科:藝術設計、市場營銷。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的專業:①本科: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第十七條高考無外語語種限制。除日語專業外,其它專業的外語教學語種均為英語。
第十八條鑒于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正在進行各類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錄取原則若與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原則有沖突,以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錄取原則為準。
第五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九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學校已建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入學。入學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二十三條學校嚴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等,具體收費項目和標準見學校官網公示。學生入學后有特殊原因需辦理退學退費的,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的規定辦理。
2025年收費標準以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批復為準。2024年各專業收費標準如下:
本科:文史類專業學費18000元/人/學年,理工類專業學費19000元/人/學年(含物流工程技術),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費21000元/人/學年(含建筑設計、網絡與新媒體、數字動畫)。
專科:文史類專業學費10000元/人/學年,理工類專業學費11000元/人/學年,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學費13000元/人/學年(含建筑設計、文物考古技術)。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條通信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區和諧大道向東至福佑路與紅塔路相交處;郵編:333000;咨詢電話:0798-2196666、0798-2198280;傳真:0798-2191177;學校網址:http://www.jdzvua.edu.cn/。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及未盡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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