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工業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5-07-05 19:34:27本站原創
集美工業職業學院
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學校簡介
第二條學校全稱、辦學類型、層次、校址
1.學校全稱:集美工業職業學院
2.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3.辦學層次:專科,學制三年
4.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杏前路22號
第三條學校簡介
集美工業職業學院是2025年3月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由廈門市人民政府整合廈門市現有工科類職業教育資源,新組建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是集美學村家族成員,辦學淵源可追溯至1920年陳嘉庚先生創辦的集美學校商科。
學校地處廈門集美文教區,東眺集美學村;南瞻廈門園博苑文旅中心;西望智能制造、電子信息、現代物流三大千億產業帶;北瞰廈門科技創新園地軟件園;學校距廈門北站11公里、廈門高崎機場15公里;學校周邊300~600米內有4個地鐵站,交通便利。
學校占地23.49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0.33萬平方米,教學樓10棟9.46萬平方米(含理實一體化實訓室),可容納學生近7千人;實訓基地28個,面積5.6萬平方米,工位數7100個;學生宿舍6棟5.02萬平方米,可容納學生6千多人。學校專任教師263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職稱94人(含正高6人),“雙師型”教師186名,企業兼職教師34名。
學校全面對接廈門市“4+4+6”現代化產業體系,設立6個二級學院、20個高職專業。2025年始,學校首批重點建設工業機器人技術、數字化設計與制造技術、智能控制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新能源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及應用化工技術六個專業,并對外招生。到2029年全日制在校生規模將突破4000人。
學校傳承嘉庚精神,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依托廈門“經濟特區、東南沿海重要中心城市、現代海洋城市和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區位優勢,創建“扎根廈門、深化兩岸融合、服務全國發展、共建海絲共同體”辦學格局;面向產業需求,構設“根植特色、開放協同、數字賦能、全球視野”的新工科技能型人才培養體系;筑牢思政育人根基,營造產教融合新生態,推進“金專業、金課程、金教師、金教材、金基地”的五金內涵建設,夯實數字化教學新基建,構建雙循環國際化發展機制;打造“引領改革、支撐發展、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新型、優質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章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四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下設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五條2025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六條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四章思想品德考核及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第七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依據各省級招生考試部門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結果認定,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將有權不予錄取。
第八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高考體檢不合格的,學校將不予錄取。
報考應用化工技術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視力要求:無色盲、色弱。報考以上專業的考生,若高考體檢不合格的,學校將不予錄取。
第五章錄取方法
第九條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堅持招生信息十公開的原則。
第十條學校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各省份招生考試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
第十一條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投檔方式進行調檔。根據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調檔比例在福建省規定的調檔比例內調整。
第十二條錄取方法
1.對實行按專業志愿出檔方式出檔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即按投檔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2.對實行按院校志愿或院校專業組志愿出檔方式出檔的省份,按照“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為止;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3.以院校專業組為填報單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調劑。
4.同分情況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同分排序規則安排專業。無統一同分規則時,依次以高考文化原始分、語文、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優先順序。
5.學校認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
第十三條第一階段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進行下一階段征集志愿。錄取原則與第一階段錄取原則相同。
第十四條錄取期間,有關信息均會在學校招生網站公布,錄取結果在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監察組的監督下進行,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廉潔自律,秉公辦事,自覺遵守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按程序、要求開展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須注意做好招生期間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丟失有關文件、資料和檔案,不得泄露有關招生工作的信息。招生錄取期間設立招生錄取違規、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電話(0592-7790903)和電子信箱(jmgyxxjw@163.com),負責查處違反招生紀律的事件。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2025年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
根據閩價〔2000〕費字245號、閩價費〔2007〕262號、閩價費〔2010〕253號及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規定,各專業學費標準為6000元/生/年。
2.住宿費標準
住宿生每學年繳納870元(包含住宿費800元和空調使用費70元;宿舍每間6人,包含陽臺、獨立衛生間,內設空調、熱水器等設施)。
3.上述學費和住宿費如有調整,按物價管理部門最終核定標準執行。學生中途退學的退費辦法按閩價〔2005〕費435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新生報到及學生獎學、助學制度
第十七條新生報到相關規定
1.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體檢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2.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通過書面方式并附相應證明,向被錄取的二級學院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同時二級學院上報學校教務處備案。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3.應征入伍的新生,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十八條學校實行獎、助、貸等獎助政策。獎學金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學校獎學金等;助學金設有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國家助學金由福建省教育廳資助中心統一認定切線,經福建助學app平臺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
第十九條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對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新生報到“綠色通道”,先入學,后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第八章學歷證書
第二十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取得規定的學分,德、智、體、美、勞達到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培養規格和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經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集美工業職業學院。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咨詢及聯系方式
1.招生咨詢:0592-7790019
2.招生網址:https://zs.jmivc.cn
3.電子郵件:JiGongzjc@163.com
4.通訊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杏前路22號(郵政編碼:361022)
第二十二條學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不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集美工業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若學校以往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集美工業職業學院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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