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高博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全日制招生章程
2025-07-05 16:49:29本站原創
蘇州高博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全日制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江蘇省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基本信息
學校名稱:蘇州高博職業學院
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第三條頒發證書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達到畢業要求者,由蘇州高博職業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院校簡介
蘇州高博職業學院前身是蘇州高博軟件技術職業學院,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校地處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核心區——蘇州高新區科技城,校園環境優美,交通便捷。
學校占地近1000畝,各類建筑48萬余平方米,在校生規模13700余人。設有醫學院、機電工程學院、信息與軟件學院、藝術與建筑學院、國際商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國際學院等教學單位。學校堅持技術領先、突出應用,不斷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深度對接地區產業鏈,積極拓展海外優質教育資源,形成了“政、行、校、企”多方參與、多層次、多形式辦學格局。
學校堅持以就業為導向,不斷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促進學生高質量就業。先后與華為、通力電梯、同程控股、寧波銀行、上海安碩、上海亞灣、科沃斯機器人、嗨森無人機、研高智能制造、蘇州市舞蹈家協會、蘇大附屬第一醫院、蘇州軌道交通、紅螞蟻裝飾等220多家企業共建實習實訓基地,開設定向班或冠名班,實施“崗課賽證融通”校企協同育人模式,實現了學校培養和企業需求的“無縫對接”。
學校深入實施國際化發展戰略,提升國際化辦學水平。學校與西印度大學聯合舉辦“西印度大學中國信息工程學院”項目,以學分互認的形式開展學生聯合培養,招收西印度大學學生來校學習。同時積極鼓勵并支持學生參與海外學習交流項目,先后與英國、日本、韓國、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國家的十余所大學開展學生交流及聯合培養項目,努力培養國際化高素質高技能人才。
學校各專業均開展職業資格培訓與鑒定工作,學生職業資格證、技能等級考試通過率高,有力提升學生的專業技能和就業競爭力。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蘇州高博職業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確定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為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招生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測試方案、確定錄取標準、審核錄取結果等招生具體事項。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委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招生計劃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發布。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及學制等信息)及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四章報名條件及錄取原則
第八條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錄取體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在考生健康狀況合格,能滿足日常生活和學習基本要求的條件下,以高考成績為錄取依據,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對考生的德、智、體、美、勞進行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學校招生對象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并根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一條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入學體檢,其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的標準執行,對《指導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原則上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二條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級招辦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級招辦實際投檔成績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依據“分數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愿,志愿間沒有分數級差。
第十四條進檔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使用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
第十五條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如仍相同,有首選科目的投檔成績,則依次比較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的較高分、再選科目的次高分;如無首選科目的投檔成績,則依次比較選考科目的最高分、次高分、最低分。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專業志愿、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指標,決定考生預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我校將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同步處理調劑專業志愿,在不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的情況下,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直接安排專業,即專業志愿與調劑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類專業均使用生源地省級招辦投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并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次錄取。學校認可經教育部同意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績進行分專業錄取工作。
錄取辦法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算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我校將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同步處理調劑專業志愿,在不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的情況下,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直接安排專業,即專業志愿與調劑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以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為準。
第十七條考生的文化成績、藝術專業成績需要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招生要求。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收費標準
根據江蘇省發改委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優化民辦高校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改收費發〔2023〕677號),具體收費標準為人文社科類16000元/生·學年;理工科類18000元/生·學年;醫藥衛生類16000-20000元/生·學年;藝術類18000元/生·學年。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改委、教育廳批示為準。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按照具備的條件收取相應標準。我校具體標準為:1500元/生·學年。
第二十條獎、助、貸政策
學校為激勵廣大學生進取向上、勤奮學習、努力成才的積極性,學校設有綜合測評獎學金、三好學生、先進集體等七項獎學金,每學期評選一次。另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同時學校還積極配合學生做好國家助學貸款相關工作。
第二十一條專業調整說明
我校按規定辦理學生轉專業申請,具體信息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站(http://zs.gist.edu.cn)查詢。
第二十二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蘇州科技城青山路5號
郵政編碼:215163
咨詢電話:0512-62833125,65110500,68836191,
監督電話:0512-62833152
學校網址:www.gist.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s.gist.edu.cn
電子郵箱:zhaosheng@gist.edu.cn
咨詢QQ:1307664500
微信公眾號:蘇州高博職業學院招生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我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如有節選公布我校的章程內容導致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我校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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