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4 17:54:35本站原創
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二條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分管校領導、黨政辦公室、教務處、紀檢監察處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教務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學校基本信息
第四條學校名稱: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學校標識碼:4113014460
第六條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第七條學制:三年
第八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四章學校基本情況
第十條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前身為發端于定興教師講習所(1923年)的定興幼兒師范學校和發端于涿縣鄉村簡易師范(1930年)的涿州藝術師范學校。2013年2月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改建升格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更名為“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現為“一校兩區”,主校區在涿州市,南校區在定興縣。兩地相距60華里。學校總占地391畝,建筑面積155513平方米。學校現有教職工401名,碩士及以上學位169名,正高職稱19名,副高級82名。
學校目前在校生6200余人,設有學前教育系、藝術教育系、初等教育系、五年制大專部、公共教學部和馬克思主義教學部六個教學系部。2025年開設: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中文、老年保健與管理、中醫康復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學前教育、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早期教育、小學英語教育、體育教育、社會體育、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舞蹈表演、美術教育、藝術設計、書畫藝術(插畫方向)、小學教育(綜合文科教育)、小學教育(綜合理科教育)、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20個專業。形成了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兩大專業群,具有鮮明的師范教育特色。學校同時還肩負著幼兒教師和小學教師國培、省培和市培任務,為河北省各地市培訓了大批優秀的幼兒園和小學師資,極大地促進了京津冀地區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辦學模式:3+0,即學生在中方院校完成3年學習(其中由外方教師承擔三分之一以上課程內容教學),畢業后頒發中方高校專科畢業證書和外方院校學習合格證明。學生畢業后可參加入學考試進入外方學校繼續攻讀本科,攻讀本科期間可免學專科階段外方教師承擔的課程。
合作學校:馬來西亞東姑阿都拉曼管理及工藝大學
第五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總體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廳下達的事業計劃為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六章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對文件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和“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情況,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依據該《指導意見》結合學校招生專業要求說明如下:
1、符合《指導意見》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2.符合《指導意見》中第二部分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有:學前教育、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3.符合《指導意見》中第二部分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有:學前教育、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美術教育、藝術設計。
第七章選科要求
第十三條實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對于選擇性考試科目做如下要求: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均可,再選科目不做要求,可任選。沒有實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省份,不做任何選科要求。
第八章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招生政策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在考生高考體檢狀況合格條件下,以高考成績為錄取的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有不良誠信記錄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五條對符合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加分投檔的,承認其加分成績,認可降分等規定。
第十六條對于報考我校并進檔的考生,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如果不能進入第一志愿專業,按其第二志愿錄取,依此類推。當考生所有的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報考普通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對于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先者優先錄取。未實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先者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音樂教育、音樂表演、美術教育、書畫藝術(插畫方向)、舞蹈表演、藝術設計等專業只在河北省招生,考生專業成績須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河北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且符合相關招生要求的進檔考生,按照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排序,成績高著優先錄取。對于同分考生,則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只在河北省招生,使用河北省普通體育類專業測試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進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條件符合要求、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對于進檔考生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對于同分考生,則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條英語教育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的考生不限外語語種,但入學后我校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
第九章教師資格免試認定
第二十一條根據教育部《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教師函〔2020〕5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繼續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廳函〔2022〕36號)要求,及河北省教育廳有關指導意見,我校自2023年1月確定為教師資格免試認定試點。
第二十二條我校符合國家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相關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和公費師范生(違約公費師范生不予認定),納入免試認定范圍,可自愿報名學校組織的學前教育專業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今后我校教師資格免試認定工作會隨著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調整作相應調整)。
第十章學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和在讀期間交納學費和住宿費。學校嚴格執行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1、學費標準: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學英語教育、美術教育、音樂教育、體育教育、小學教育專業3500元/生/年;書畫藝術(插畫方向)、藝術設計、音樂表演、舞蹈表演、社會體育等專業6000元/生/年;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中文、老年保健與管理、中醫康復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專業5000元/生/年;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5000元/生/年。
2.住宿費標準:500元/生/年。
第十一章助學政策
第二十四條在校生享受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多種方式的資助;在我校就讀且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注冊學籍的河北省原建檔立卡家庭子女,實行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享受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開辟綠色通道,確保新生可以直接入學報到。
第十二章其他
第二十五條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代理。
第二十六條錄取結果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和學校官網公布。
第二十七條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章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桃園辦事處光明路303號
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郵政編碼:072750
咨詢電話:0312-3633460
學校網址:https://www.bdysg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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