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普通專科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3 16:12:39本站原創
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普通專科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制定依據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第四條院校代碼:4150014482
第五條辦學類型和層次: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專科)
第六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學校概況: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是重慶文化旅游委員會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位于重慶市巴南區尚文大道887號。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讀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學校依照“依托文化、圍繞舞臺、產教融合、協同創新”的辦學思路,堅守“厚德博藝、真誠求索”校訓,明確“立足重慶、傳承文化、服務文旅融合發展”的辦學定位,堅持“一切為了教學、一切為了學生”辦學理念,確立“打造特色鮮明、辦學嚴謹、知行合一、求實創新的文化藝術人才培養高地”的辦學目標,緊緊圍繞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依照高等教育辦學規律、按照職業教育要求、突出藝術人才培養特性,培養具有“舞臺表演力、藝術原創力、文化傳承力、服務實踐力”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高素質技能技藝型文化藝術人才。
第三章報考條件
第八條考生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1.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藝術生和普通類歷史/物理選考科目考生。
2.外語語種要求:外語語種不限,但學生進校后外語語種均以英語安排教學,不安排其他外語語種的教學。
3.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
4.報考我校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其中藝術類考生還需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教育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或參加經生源地省級招生辦公室認可的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并取得專業合格證。
5.報考師范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依據重慶市教委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制定我校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2025年面向重慶、四川、貴州、云南、河南、陜西、甘肅、廣西等其他省份招生。具體分專業招生計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考試部門向社會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我校嚴格遵循我市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錄取工作通知等相關文件公布執行。除我市統一要求外,我校在錄取過程中還將按照以下原則實施錄取:
1.招生錄取工作以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2.男女生比例:我校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3.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4.根據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劃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報考數及招生計劃數,確定我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調檔比例按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規定執行。
5.藝術類專業以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為依據,在采用省統考成績的省份,已投檔考生原則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招生考試改革省份,均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有關文件投檔錄取。普通類專業以高考文化成績為依據,按照選考物理、歷史分別劃定普通類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采取專業優先錄取的規則。對進檔考生按其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分成不同專業隊列,每個專業隊列的考生再桉照投檔分數高低依次錄取。對尚未錄滿的專業,已投檔但第一專業未能錄取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分成不同的隊列,每個專業隊列仍桉投檔分數高低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6.認可國家及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7.錄取體檢標準:我校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我校所有專業均不招收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所列“不予錄取”疾病范圍的考生,請考生根據自身健康狀況謹慎報考。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就業,報考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編導、戲劇影視表演、時尚表演與傳播、音樂教育、現代流行音樂、鋼琴調律、播音與主持的考生要求四肢無殘疾、口吃、聽力受損、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無明顯疤痕;報考藝術設計、產品藝術設計、公共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游戲藝術設計、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的考生要求無色盲、色弱。基于學校專業特性和學生發展,建議報考我校專業的考生,參照行業用工標準衡量自身視力、身高、形象等身體條件要求后謹慎報考。
第六章入學復查
第十一條按照教育部規定,新生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校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二條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八章收費與資助
第十三條收費標準以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為準,并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各專業學費如下: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早期教育、文化產業經營與管理、公共文化服務與管理、旅游管理、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定制旅行管理與服務、網絡直播與運營、音樂教育學費為6250元/年;新聞采編與制作、傳播與策劃、數字媒體技術、虛擬現實應用技術學費為7300元/年;播音與主持學費為10000元/年;藝術設計、公共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產品藝術設計、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服裝與服飾設計、游戲藝術設計、音樂表演、現代流行音樂、鋼琴調律、舞蹈編導、戲劇影視表演、舞蹈表演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1500元/年;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智慧旅游技術應用、時尚表演與傳播新專業以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終審批為準。學生住宿擬定標準:900元/人/年。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四條我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并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系,符合條件的可向我校申請辦理。
第九章領導與監督
第十五條我校成立以黨委書記、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委員會,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有序開展。
監督電話:023—62335660
第十章附則
1.我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工作,我校不收取與招生錄取相關的任何費用。
2.本章程若與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3.本章程的解釋權歸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4.聯系地址:
巴南校區:重慶市巴南區尚文大道887號
巴南郵政編碼:400067
巴南招生咨詢:023-62333136、62335667、62330330
全國免費招生熱線:400-0560-111
學校網址:http://www.cqca.edu.cn/
電子郵件:yxzhaosheng@126.com
學校微信公眾號:cqwhys(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學校微博賬號: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學校百度貼吧賬號: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貼吧
學校抖音賬號: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標簽:重慶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