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英華國際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6-10 09:45:40本站原創
廣西英華國際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切實加強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貫徹實施“陽光招生”,規范招生工作行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名稱:廣西英華國際職業學院
2.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3.學校地址:廣西欽州市南珠西大街188號
4.學校網站:www.gxtic.edu.cn
5.招生網站:www.gxtic.edu.cn/zsw/
6.咨詢電話:0777-2808992/2808993
7.監督電話:0777-2808991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學校設立普高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員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廣西英華國際職業學院組織和實施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選派人員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八條學校設立招生監察辦公室(監察辦公室設在校監察審計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按照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2025年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條原則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相應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根據要求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對于進檔考生的錄取辦法: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依據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順序錄取。成績相同時,按照同分排位順序,優先錄取高排位的考生。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再將所有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藝術專業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總分(含政策性照顧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成績相同時,按照藝術類專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成績相同,按照語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四條單科成績:不作限制。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不作要求。
第十六條分數級差:不設。
第十七條在錄取過程中,我校執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區)有關加分投檔和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規定。
第五章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
第十八條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規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
第二十條我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等措施。
第六章證書
第二十一條我校對具有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德育、體育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內修完專業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者,畢業時取得我院頒發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章收費、退費辦法
第二十二條收費標準
(一)學費收費按照學年制收取。
專業名稱學費收費標準
(元/學年)
護理、學前教育、新能源汽車技術13800
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電子商務、計算機網絡技術、大數據技術、智能焊接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12800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數字媒體技術、動漫制作技術、藝術設計(陶瓷藝術設計方向)、藝術設計(廣告視覺設計方向)、建筑室內設計、工程測量技術、應用泰語、應用英語、現代物流管理、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數控技術、軟件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11800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工商企業管理、烹飪工藝與營養、旅游管理、社會體育10800
(二)住宿費收費按照學年制收取。
4人間:3180元/學年
A級6人間:2680元/學年
A級8人間:1980元/學年
(三)代收費、服務性收費項目遵循自愿原則。
1.服務性收費標準:
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
學生公寓電費按5度/人.月定額贈送,實際用電超出定額的,超出部分的電費按發展部門規定的價格計收
學生公寓水費按5立方米/人.月定額贈送,實際用水超出定額的,超出部分的水費按發展部門規定的價格計收
學生公寓熱水費38元/立方米
2.代收費(教材費)收費標準:
專業
大一新生入學第一年
教材費收費標準
(元/學年)
備注
護理900每學年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學前教育、大數據與財務管理800
電子商務、大數據與會計700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數字媒體技術、動漫制作技術、藝術設計(陶瓷藝術設計方向)、藝術設計(廣告視覺設計方向)、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建筑室內設計、工程測量技術、應用泰語、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應用英語、現代物流管理、工商企業管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烹飪工藝與營養、新能源汽車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數控技術、大數據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智能焊接技術、旅游管理、社會體育600
軟件技術500
3.代收費(其他)收費標準:
代收費項目收費標準
新生體檢費100元/次
軍訓服裝費200元/套
護士服190元/兩套
補辦火車優惠卡工本費(首次辦理不收費)7元/本
補辦校園一卡通工本費(首次辦理不收費)10元/本
補辦學生證工本費(首次辦理不收費)2.5元/本
第二十三條學生因故退(轉)學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退費計算方法按《廣西壯族自治區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執行。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四條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須提前告知我院招生辦公室取得同意,如未經同意超過規定報到日期一個星期后,學院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為了維護學院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生被錄取后無特殊原因,原則上不給予退學。
第九章查詢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學院招生辦電話:0777-2808992、2808993
第二十七條學院網址:www.gxtic.edu.cn/
標簽:廣西英華國際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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