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貴州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報名
2025-06-08 15:22:47貴州省招生考試院
一、報名
1.具有我省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尚在處罰期內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高考報名后至開考前,如發現考生有上述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由省招生考試院按程序取消其高考報名資格。
3.報名辦法。
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黔教發〔2024〕27號)執行。
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按《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規定的通知》(黔府辦發〔2020〕26號)執行。考生不得在流入地和流出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對于因特殊情況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報考條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協調流出地穩妥解決,原則上回流出地報考。符合條件的港澳臺籍考生可在省招生考試院指定的地點申請報名。在中國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人,持公安機關或國家移民管理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簽發地在我省的,可在省招生考試院指定的地點申請報名。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履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工作職責,根據報名條件,嚴格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尤其針對特殊類型招生,要嚴格報考條件,加強資格審核和復驗工作。報名結束后,省招生考試院要對所有報名數據進行重復報名和違規情況篩查。
4.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加強考生的誠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別是加強在報名、體檢、考試、填報志愿、錄取等主要階段的誠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請報名時,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填寫內容、提供的相關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承諾參加考試招生時遵守有關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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