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招生章程
2025-06-07 10:52:05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九、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 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應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我 省的招生政策。各高校應制定適應我省高考方案的相關錄取規 則。凡高校招生章程與國家或我省招生政策相違背的,一律以國 家或我省的招生政策為準。
根據教育部規定,高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 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 臺(https://gaokao.chsi.com.cn),由其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 律和招生政策規定,對招生章程進行核定,核定后方能向社會公 布。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補充說明,應及時向社會公 布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
各高校在報送招生計劃的同時,須將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網 址和聯系方式一并報省教育考試院。我省將在公布招生計劃的同 時,匯總并公布各高校招生章程的網址和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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