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高考志愿填報方式
2025-06-05 19:47:16網絡整理
填報志愿
27.志愿分批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分為本科、高職(專科)兩個階段, 按類別分批次進行。 (1)普通類。設置普通本科提前批、普通本科批、普通高職 (專科)提前批和普通高職(專科)批 4 個批次。
①普通本科提前批。包括軍事類、公安類(含國家專項計劃 相關專業)、司法類(含國家專項計劃相關專業)、師范類(含國 家公費師范生、國家優師專項、地方公費師范生、地方優師專項 相關專業)、行業類(含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國際關系學院、中國 消防救援學院相關專業)、其他類(含飛行學員、農村訂單定向醫 學生、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 義理論專業、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批準可安 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的高校及專業)。
②普通本科批。包括除普通本科提前批以外的本科高校及專 業(含國家專項計、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高水平運
動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等相關 專業)。
③普通高職(專科)提前批。包括定向培養軍士類、師范類、 醫學類、航海類。
④普通高職(專科)批。包括除普通高職(專科)提前批以 外的高職(專科)專業。
(2)藝術類。設置藝術本科提前批、藝術本科批和藝術高職 (專科)批 3 個批次。
①藝術本科提前批。包括經批準使用校考成績、戲曲類省際
聯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本科專業。 ②藝術本科批。包括使用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 成績的本科專業。
③藝術高職(專科)批。包括使用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作為 專業考試成績的高職(專科)專業。
(3)體育類。設置體育本科批、體育高職(專科)批 2 個批次。
①體育本科批。包括使用體育類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 成績的本科專業。
②體育高職(專科)批。包括使用體育類省級統考成績作為 專業考試成績的高職(專科)專業。
28.志愿設置
(1)普通本科提前批各類均實行平行志愿,設置 64 個“專 業+院校”志愿(“1 個專業+1 個院校”為 1 個志愿填報單位,不 設是否同意專業調劑選項,下同)。高職(專科)層次的公安類、 司法類隨該批錄取,分別設置 12 個“專業+院校”平行志愿。 普通本科提前批各類不能兼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行 業類中三所高校不能兼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所。
設軍隊招收飛行學員志愿,考生可填報 1 個高校志愿和 1 個 專業志愿,海、空軍招飛全面檢測合格的考生方可填報。
(2)普通本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置 48 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1 個院校專業組為 1 個志愿填報單位,內設 6 個專業志愿及是 否同意專業調劑選項,下同)。其中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 劃、少數民族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等,僅限取得相應資 格的考生填報。
普通本科批單設特殊類型志愿,設置 1 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已取得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相應資格的考生,可在以上 2 類中選報 1 類,不得兼報。
(3)普通高職(專科)提前批各類均實行平行志愿,設置 64 個“專業+院校”志愿。普通高職(專科)提前批各類不能兼 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
(4)普通高職(專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置 48 個院校專 業組志愿。
(5)藝術本科提前批設置 1 個院校志愿,內設 4 個專業志愿 及是否同意專業調劑選項。藝術本科批和藝術高職(專科)批均 實行平行志愿,分別設置 64 個“專業+院校”志愿。
(6)體育類專業各批次均實行平行志愿,分別設置 64 個“專 業+院校”志愿。
(7)藝術類和體育類不能兼報。藝術本科提前批、體育本科 批、普通本科提前批不能兼報;藝術高職(專科)批、體育高職 (專科)批、普通高職(專科)提前批不能兼報。
其他批次如出現兼報,按照各批次投檔錄取時間順序進行投檔。
29.志愿填報時間 考生志愿在網上填報,分 3 次進行:
(1)6 月 26 日 8:00—28 日 18:00。填報:軍隊招飛、普通 本科提前批(專科層次公安類、司法類隨該批填報)、藝術本科提 前批、體育本科批志愿。
(2)6 月 30 日 8:00—7 月 3 日 18:00。填報:普通本科批(含 特殊類型志愿)和藝術本科批志愿。
(3)7 月 5 日 8:00—7 日 18:00。填報:普通高職(專科)提 前批、普通高職(專科)批、藝術高職(專科)批、體育高職(專 科)批志愿。
30.志愿填報要求
(1)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嚴格按要求和規定程序完成志愿 填報并保存,逾期不予補報。在規定的截止期前允許有 2 次修改, 此后將無法更改。
(2)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完成后,即視為與高校之間的志愿約 定生效,錄取時不得擅自放棄;考生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動, 否則,將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自 2025 年起,我省 不再打印考生志愿表存入考生紙質檔案。
(3)考生填報志愿前應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網上填 報志愿的說明,依據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和選考科 目要求,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對所填報志 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志愿須由考生本人填報,家長、 老師、同學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報。考生應妥善保管登 錄密碼等個人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報疏漏或失誤或未按規定程序 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31.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組織力量,加強 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考生填報志愿結束前各 級招生考試機構不得將考生高考成績提供給高校。
32.對生源不足的高校進行網上征集志愿。未被錄取且符合征 集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報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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