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實施辦法:招生計劃
2025-06-04 20:38:45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五、招生計劃
經教育部批準(備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均可在我省安排招生計劃。高校應根據國家及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招生計劃安排指導意見,加強對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和生源情況,自主、科學、合理地安排招生來源計劃。
高校按教育部有關招生計劃編制原則和要求編制本校的招生來源計劃,經高校主管部門審核和教育部批準(備案)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及時、規范、準確、統一地向社會公布(公布前經高校核對無誤)。高校對本校編制的來源計劃負責,相關說明內容應簡明扼要,且與國家和我省招生政策規定、學校招生章程保持一致。高校招生來源計劃必須與主管部門核定并上報教育部備案的一致。招生計劃一經向社會公布,未經允許不得隨意變更。嚴禁任何高校超計劃或計劃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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