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機電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6-04 17:36:25網絡整理
河南機電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學校2025年招生錄取工作有序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河南機電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全稱:河南機電職業學院
(二)辦學性質:公辦
(三)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四)學習形式:全日制
(五)學生完成學業統一頒發“河南機電職業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六)學校地點:河南省新鄭市龍湖鎮泰山路1號。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規模、調整招生計劃和錄取工作,并討論決定招生工作及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書記、校長擔任。
第六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宣傳保障組、招生組、網絡保障組、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等,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宣傳、錄取、后勤保障、安全保衛和網絡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計劃與錄取
第七條招生計劃的分配原則: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二級學院的專業教師師資隊伍、專業教學資源條件等,參照往年的招生計劃、報到人數,分配本年度各專業招生計劃,報校黨委批準后執行。學校無預留計劃,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審核批準的計劃數執行。招生計劃主要通過兩個渠道公布:一是由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學校通過學校官方網站、招生宣傳資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錄取規則:
(一)招生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規定,堅持“公正、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
(二)學校對高職高專批在投檔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專業清”志愿優先的原則。由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當投檔考生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三)學校對藝術專科批,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河南省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河南省藝術類統一投檔規則,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錄取。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專業省級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藝術專科批設定統一投檔規則考生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50%+考生專業省級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總成績×0.5+專業省級統考成績×1.25。
(四)學校所有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要求。
(五)學校所有專業對選考科目不作要求,并無預留計劃。
(六)學校不設定男女生比例;對考生體質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收費標準
第九條學費標準:文史類3700元/學年、理工類4200元/學年、藝術類6000元/學年,部分專業上浮標準見專業信息表。
第十條住宿費標準:6人間,600元/年/生。
第五章綠色通道、資助政策
第十一條學校始終堅持按照國家要求做到“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住費,可在開學報到期間,通過“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申請“綠色通道”的學生到校報到時需按要求在“網上迎新”系統中“綠色通道”項目內填寫相關信息。
第十二條
(一)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二)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三)獎助學金:學校設立有完善的學生獎、助體系,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施獎助政策。其中:國家獎學金10000元/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生;國家助學金4500元/年/生、3700元/年/生、2900元/年/生不等;校內獎學金2000元/年/生、1200元/年/生、800元/年/生三檔;校內助學金1000元/年/生、800元/年/生、500元/年/生三檔。校內勤工助學崗位,臨時崗480元/月/生、固定崗800元/月/生。咨詢電話:0371-85901006。
第六章資格復查
第十三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按相關要求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七章附則
第十四條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開展招生工作相關事宜。對以河南機電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五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政策為準。
第十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河南機電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來校路線聯系辦法:
(一)地鐵:乘坐地鐵2號線(城郊線)在“華南城西站”下車,沿泰山路向西300米路南。
(二)自駕:在鄭州西南繞城高速“軒轅故里站”下高速,向南沿鄭新快速路約3公里到泰山路向西300米路南。
(三)學院地址:河南省新鄭市龍湖鎮泰山路1號
(四)電話:0371-85901016、85901686
(五)監督舉報電話:0371-85901014
(六)網址:http://zsjy.hnjdxy.cn/
標簽:河南機電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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