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5-06-04 09:30:47網絡整理
廈門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廈門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廈門大學,是國家公辦的教育部直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入選國家“雙一流”高校建設名單。廈門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第三條學校現有思明校區、翔安校區、漳州校區和馬來西亞分校。思明校區位于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南路422號;翔安校區位于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翔安南路4221號;漳州校區位于福建省漳州招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濱大道300號;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位于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南郊雪蘭莪州雪邦沙叻丁宜。錄取在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的學生在馬來西亞就讀。錄取在廈門大學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信息學院、航空航天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醫學院、藥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和能源學院的新生入住翔安校區,錄取在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的新生入住漳州校區,其他學院新生入住思明校區。
第四條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從2016年開始招收中國學生,納入中國統一高考并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本科批次由廈門大學統一錄取。馬來西亞分校的教學培養和管理任務由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承擔,具體詳見《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2025年招收中國本科學生簡章》。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網址:http://my.xmu.edu.cn,聯系電話:0592-2188700,0592-2183989。
第五條學生在廈門大學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由廈門大學頒發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廈門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第六條廈門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七條廈門大學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廈門大學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考試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考試重大事項等。
第九條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廈門大學紀檢監察機構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廈門大學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面向全國各省招生。廈門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廈門大學實際辦學條件,統籌考慮各省份生源數量、教育資源享有情況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編制招生計劃。2025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二條廈門大學錄取的外語類保送生、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單招、強基計劃考生,不占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三條廈門大學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不超過1%的招生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堅持集體決策、質量優先的原則投放使用。
第十四條廈門大學本科招生專業情況請參閱《廈門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專業設置方案》。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廈門大學根據生源省份的投檔規則和報考生源情況等確定調檔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的100%調檔;按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調檔。
第十六條廈門大學認可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強基計劃招生,以及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七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且符合廈門大學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并依據考生志愿和招生計劃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置專業級差。高考改革省份投檔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排序。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批次參照所在省本科普通批次排序規則執行。
第十八條所填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考生投檔的科類或專業組內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按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廈門大學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包括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第一次投檔后計劃未完成時,可參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學?梢詫⑹S嗟恼猩媱澱{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錄取。
第二十條廈門大學藝術類、外語類保送生、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單招、強基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相應招生簡章執行。國家專項計劃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實施。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第二十一條廈門大學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有關政策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少數民族預科班、西藏高中班和新疆高中班學生。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只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廈門大學將根據考生志愿在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廈門大學普通類(不含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出檔線下40分以內擇優錄取。學生在校期間享受國家有關的學費、教材、伙食、住宿等補助,畢業后充實到西藏的縣及縣以下基層干部隊伍,進藏服務期5年。錄取的學生到校報到注冊前須與西藏人事廳簽訂“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培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拒不簽訂的,取消入學資格,相關責任由學生個人承擔。
少數民族預科班生源限定為廈門大學當年有安排招生計劃省份參加全國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新疆考生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委會確定的各類別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其他考生錄取成績要求為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廈門大學普通類(不含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出檔線下80分。錄取的預科學生須在廈門大學翔安校區進行一年預科階段學習,預科學習合格并結業者,廈門大學將根據學生在預科階段考核的綜合成績,結合學生預轉本志愿填報情況及廈門大學擬定的預轉本招生專業計劃確定其本科學習專業,轉入廈門大學進行本科階段學習;不合格者將退回生源地區。
第二十二條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是由廈門大學與英國創意藝術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在投放該學院招生專業計劃的省份僅招收有填報相應專業志愿的考生。相關事項詳見《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2025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三條報考廈門大學外語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各專業均為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具體要求詳見《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2025年招收中國本科學生簡章》。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各專業學習期間英方課程采用全英文授課,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具體要求詳見《廈門大學創意與創新學院2025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四條我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以及《廈門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體檢實施細則》(詳見附件)。報考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忌眢w健康狀況其他要求詳見《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2025年招收中國本科學生簡章》。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學費標準
1.一般專業(含少數民族預科班):5460元/學年(除以下所列專業)。
2.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6760元/學年。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按工科試驗班(航空航天類)招生,分流前按一般專業學費標準。
3.藝術學院各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9360元/學年。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人文科學試驗班招生,分流前按一般專業學費標準。
4.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軟件工程專業:一、二年級5460元/學年;三、四年級按學分收費,每人每學分400元(兩年不超過80學分)。
5.“外國語言文學類+會計學/財務管理”:英語、日語、法語、俄語、德語等主修專業5460元/學年;會計學、財務管理等輔修專業按實際修讀學分收費120元/學分。
6.創意與創新學院各專業:9萬元/學年。
學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按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住宿費標準
廈門大學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800-1200元,4-6人/間。廈門大學將根據實際住宿房間的收費標準收取。
住宿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按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有關收費標準詳見《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2025年招收中國本科學生簡章》。
第六章獎勵資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為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廈門大學建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在開學報到期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綠色通道辦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將隨新生錄取通知書一同寄送。
第二十九條國家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設立國家助學金、提供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廈門大學執行上述政策。
第三十條廈門大學設立“文慶獎學金”“本棟獎學金”“亞南獎學金”等40余項校級獎學金及本科生優秀學生獎學金,設有多項院(系)級獎學金,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同時建立包括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在內的資助體系,免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后顧之憂。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廈門大學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藝術類、體育類學生進行專業水平復測,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使用專業考試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學生,入校后不得轉入不使用專業考試成績招生的專業;運動訓練專業單招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后一般不得調整專業,確有特殊困難或者特殊需要,無法繼續在強基計劃錄取專業學習的,可以申請在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范圍內轉到相近專業;保送至小語種相關專業的學生入校后不得轉入小語種以外的專業;錄取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錄取在創意與創新學院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學院學習。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若有關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廈門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規定,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條聯系方式
廈門大學網址:https://www.xmu.edu.cn
廈門大學微信公眾號:xmu_1921
廈門大學招生網:https://zs.xmu.edu.cn
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郵箱:zs@xmu.edu.cn
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微信公眾號:xmu_zs
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聯系電話:0592-2188888
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傳真:0592-2184117
廈門大學招生監督電話:0592-2186219,電子郵箱:xmujb@xmu.edu.cn(僅限受理舉報違規違紀行為)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廈門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體檢實施細則
廈門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體檢實施細則
廈門大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茩z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以顏色波長作為嚴格技術標準的化學類、化學工程與工藝、藥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醫學類各專業,生態學、考古學、海洋科學、海洋技術。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天文學、運動訓練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Ⅱ度兩類列出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讀的專業
1.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讀能源動力類、運動訓練、海洋科學、海洋技術、環境科學、旅游管理、土木工程專業。
2.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茩z查確定無需手術者不宜就讀能源動力類、運動訓練、海洋科學、海洋技術、環境科學、旅游管理、土木工程專業。
3.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不宜就讀能源動力類、運動訓練、海洋科學、海洋技術、環境科學、旅游管理、土木工程專業。
4.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下同)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讀海洋技術、海洋科學、測控技術與儀器。
5.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讀土木工程、建筑學、城鄉規劃、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能源動力類、醫學類、環境科學、電子信息類專業。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讀工學、醫學、法學各專業及生態學、環境科學、海洋科學、海洋技術、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專業。
7.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法學各專業、外國語言文學各專業、醫學各專業以及新聞學、音樂學、土木工程專業。
8.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不宜就讀法學、新聞學、音樂表演專業。
9.斜視、嗅覺遲鈍、口吃不宜就讀醫學類專業。
廈門大學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新生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忌鷳鶕救松眢w狀況和相關規定,從錄取、學習、從業和未來發展的角度綜合考量,謹慎填報專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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