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藏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附則
2025-06-03 21:15:56西藏教育考試院
十三、附則
64.部分高校經批準單獨考試錄取、強基計劃錄取和軍事院校、公安院校、藝術院校(專業)、體育院校(專業)招生,高校招收港、澳、臺、僑學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辦法,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全國統考考務工作,按照教育部有關考務管理規定執行。
65.現役軍人報考高校,按中央軍委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66.部隊生源報考我區高校,按《區黨委辦公廳 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區黨委組織部等單位〈關于在內地部分省和我區內地入伍戰士中招收大中專生的請示〉的通知》(藏黨辦發〔1992〕14號)《關于認真做好我區部隊生源定向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藏人社發〔2017〕105號)等有關規定辦理。
67.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應屆畢業生和中專高職3+2連讀的學生參加對口高職考試,按自治區教育廳有關規定辦理。
68.考生可登錄西藏教育考試院官網或“西藏微青年”微信公眾號及時查詢有關工作安排和各類招考信息。
西藏教育考試院網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
西藏微青年:
69.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本規定由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解釋,未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授權許可,任何機構媒體和個人不得截取、轉載、解讀本規定的相關條款,不得將本規定內容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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