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考試
2025-06-03 20:43:49山西招生考試網
3.考試科目及時間。我省普通高考實行“3+1+2”模式,包括3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科目(以下簡稱全國統考科目)和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以下簡稱選考科目),其中全國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任選1門)3門,外語科目考試含筆試和聽力兩個部分;選考科目由考生從物理和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任選1門,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任選2門。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報考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還須按有關要求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4.考試成績。考生文化總成績由3門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考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文化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外語聽力成績不計入文化總成績,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參考);選考首選科目(物理、歷史2選1)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文化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選考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選2)按照《山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賦分辦法(試行)》,以等級轉換分數呈現計入考生文化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再選科目不公布原始成績。考試成績僅限當年有效。
5.考生在考試前應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在考試中嚴格遵守。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須簽訂《誠信施考承諾書》。
6.普通高校藝術類的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6個科類,由我省統一組織實施(簡稱省級統考);戲曲類專業實行省際聯考,由組考高校牽頭,會同相關招生高校共同組織實施(簡稱省際聯考);校考是由經批準的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體育類專業考試,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報考外語專業及對外語口語能力有要求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在高考后進行,實行機考的方式。
7.普通高考試題(包括副題)、評分參考的密級、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圍按教育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評卷過程中制定的評分細則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考生答題卡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8.各地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國家保密局聯合印發的《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規定》(教考試〔2004〕2號)的有關要求,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和檢查,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確保安全保密工作萬無一失。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須在第一時間直接向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告,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接到報告后須立即分別報告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
9.考點應設在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關考試規定進行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區增設考點,須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批準。
考試必須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并要配置身份識別儀及防作弊功能設備,要認真做好標準化考點建設和視頻監控系統的維護工作,完善網上巡查系統。教育部授權有關高校組織的考試一般在標準化考點舉行,確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場所的,應配備身份識別、防作弊和考試監控等功能設備。
10.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要開展防范手機作弊專項治理,考點配備可對手機、智能手表(手環)、智能眼鏡等通訊工具進行分類檢查的“智能安檢門”,強化對考點與考場入口等關鍵點位的安檢措施,加大入場檢測力度,考點無線電信號屏蔽全覆蓋,全面推進高考考場實時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實時智能巡檢工作,在考試安全、考風考紀、內部人員管理等方面,積極推進技術賦能,打造“六位一體”高科技作弊防護網建設。所有工作人員和考生均須接受安全檢查后方可進入考點(考場)。各考點要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由縣(市、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負責同志和巡視檢查團團長(副團長)共同管理,對舉報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告。
11.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做好考試工作人員的選聘、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認真組織學習《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務工作手冊》,熟練掌握各工作環節的操作規程,明確任務和職責。
12.繼續實行省、市、縣招生考試委員會三級巡視制度,組織派出巡視檢查團深入到各考區進行巡視檢查,協助當地做好考試工作。巡視檢查團正、副團長分別由省、市招委選派。巡視檢查團所有成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以身作則,不徇私情,發現問題要參與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向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告。
13.對在考試中發現有替考及大面積舞弊發生的縣(市、區),下一年列為考風考紀重點治理縣(市、區),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將對每個考點派監督檢查員,連續治理三年。
14.考生的準考證號以縣(市、區)為單位,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使用計算機隨機編排,各地不得提前公布和泄露。
15.考生在考試前要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在考試過程中,必須遵守《考生守則》。
16.各級公安、武警、紀檢監察、保密、工信、市場監管、宣傳、安全、無線電、衛生健康、交通、氣象、地震、通信管理等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省政府教育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要求,充分發揮國家教育考試環境綜合整治聯席會議制度職能,協調配合,聯防聯控,切實履行職責,共同擔負起綜合整治考試招生環境的任務,確保我省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平安順利進行。
17.考試結束后,各級招生考試機構須按有關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有關考試信息。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