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體育職業學院2025年全日制統招招生章程
2025-06-03 15:00:13網絡整理
四川體育職業學院2025年全日制統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安全穩定、公平公正、規范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四川體育職業學院(院校標識碼:4251051351),英文譯名:SichuanSportsCollege。
第三條學校地址:成都市武侯區太平寺路8號。
第四條學校辦學屬性及層次:公辦高職專科。
第五條學校隸屬四川省體育局,業務主管單位為四川省教育廳。
第六條學生在規定的修讀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所有課程,獲得畢業要求的學分,由學校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四川體育學院。
畢業證書頒發單位:四川體育職業學院。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招生錄取工作在學院黨委統一領導下,由教務處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工作。
教務處是學院內設機構,負責處理學院招生日常事務,工作職責主要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定并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編制并報送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等。
第八條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八項基本要求”“30個不得”等紀律,學院紀委、紀檢監察審計處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和檢查,調查處理有關招生違規違紀行為。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院以社會發展需求、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生源情況等為主要依據,制定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報四川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第十條招生專業及計劃、錄取批次、招生代碼均以各省(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規定,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要求,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基本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調檔比例按照各省(直轄市)招考委確定的投檔比例調檔。
第十三條對進檔考生,實行“專業志愿優先”,按照文化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如總分相同,則依次按照考生專業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其它按專業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體檢要求:我院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一是《指導意見》中第一部分規定疾病患者不予錄取;二是國際標準舞、舞蹈表演專業不予錄取《指導意見》中第三部分第一、二、三條規定疾病者,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應慎重考慮是否報考該專業。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認可省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政策性加分后形成的成績作為投檔、專業錄取的成績依據。
第十六條對報考我院的往應屆生一視同仁,所有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只提供英語教學,且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七條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十八條獎、貸、助、勤、補措施
學院建立較為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實施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勤工助學、校內獎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并舉的資助政策,同時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保障每位學生順利入學。
第十九條學院未授權任何中介機構及個人進行招生工作。學院紀檢辦公室投訴電話:028-85110600。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學校基本信息
學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太平寺路8號
郵編:610043
招生咨詢電話:028-85112962/85110054
電子郵件:sctyxyxy@163.com;
學校網址:https://www.scsc.edu.cn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四川體育職業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標簽:四川體育職業學院閱讀全文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