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6-03 14:41:54網絡整理
眉山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強化招考行為規范,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三條學校名稱眉山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眉州大道岷東段5號。
第四條辦學層次及類型:學校是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是全國和四川省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職院校、四川省“雙高”培育建設單位。
第五條在校修讀期間,修完教學計劃所列課程并經考試(考核)成績合格,由眉山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由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由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審批招生計劃、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擬定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處理招生中的日常工作等。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全程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類別及錄取規則
第七條我校招生批次主要包括普通專科批次、體育專科批次。
第八條普通專科批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我校在調檔范圍內遵循“分數優先”,即各專業間的關系為“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兩科中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錄取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和各專業具體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能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則按退檔處理。
第九條體育專科批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原則,使用省級專業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分別達到生源省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根據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排序確定位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比較高考文化成績,若還相同,則按普通類高考文化成績同分排序規則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條學校執行各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考試院(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十一條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色弱考生不能錄取到化工和食品類專業,色盲考生不能錄取到藝術設計和包裝類專業。對存在明顯身體殘疾或語言障礙的考生,原則上不能錄取到畢業后可能從事教師職業的相關專業。報考餐飲類考生健康狀況需符合《食品藥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健身指導與管理專業建議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對因身體健康狀況致使生活無法自理或無法正常完成學業的考生,學校將不予錄取;體檢不符合專業相關要求的考生,應慎重填報。
第十二條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三條無外語語種限制,但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時請慎重,我校各專業外語課程僅提供英語教學。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學校執行各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考試院(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學校對新生設有“綠色通道”,貧困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習獎學金”等,同時,學校還設有企業獎助學金。
第十七條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28-38235459、38282113、38282112、38025825、38221260
咨詢QQ群:823254227、788693807、786059035
監督電話:028--38025831
郵政編碼:620010
學校網址:https://www.msvtc.edu.cn/
第十八條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九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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