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農業科技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6-03 11:20:44網絡整理
鹽城農業科技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章程制定政策依據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江蘇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學校代碼、主管部門
1.學校全稱:鹽城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2.學校代碼:國標代碼4132014853
3.主管部門:鹽城市人民政府
第三條辦學層次、辦學類型、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1.辦學層次:專科
2.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3.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鹽城農業科技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簡介及辦學地址
1.學校簡介:鹽城農業科技職業學院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專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校,前身為創辦于1952年的“江蘇省鹽城農業學校”。校園面積849.40畝,建筑面積19.15萬平方米。教職工386人,專任教師344人,高級職稱占比41.28%,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55.52%。學校現有現代農林、動物科技、現代農裝、智慧農業、食品科技、農商管理、鄉村建設等7個學院,開設專業在“一棵苗”“一尾魚”“一臺機”“一根絲”的鮮明農科特色的基礎上,覆蓋農業農村一二三產全鏈條、全領域,致力打造區域農業農村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培訓的重要陣地,服務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學校先后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五四紅旗團委”“江蘇省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江蘇省職業院校教學管理30強”等榮譽稱號。
2.辦學地址:江蘇省鹽城市青年東路學府路1號
第五條招生依據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領導機構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監督機構
市派駐紀檢監察組、學校紀委作為招生監督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校內職能部門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八條實施機構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省內各市及本市各縣(市、區)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就業處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招生計劃有關情況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考生人數、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省級主管部門公布為準。錄取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政策方針和錄取規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第十條專業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等信息)及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四章報名考試
第十一條報名資格
1.凡符合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2.思想品德考核必須合格方可報考。
第十二條體檢和性別要求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根據學校專業培養要求,作以下補充規定: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機電一體化技術、農業電氣化技術專業。
第十三條考核方式
報考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錄取原則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江蘇省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的成績和公布的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錄取辦法
1.調檔比例:錄取批次、調檔比例以江蘇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政策為準。
2.錄取方式:依據江蘇省平行志愿規則,學校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當投檔分相同時,按照江蘇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中關于投檔的同分排序規則安排專業。對于進檔的考生,如未能按專業志愿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綜合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調劑錄取到未錄滿且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直至計劃錄滿為止。如考生所報專業已錄滿且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調劑錄取安排在最后處理,優先安排可以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若計劃未錄滿,則參加征求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3.政策性加分:學校嚴格按教育部和江蘇省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4.其它規定:往屆生不受限制。
第十六條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
語種要求:不限考生報考外語語種。入學后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收費標準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印發的《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具體標準為(幣種:人民幣):文科類專業4700元、工科類專業5300元、農林類專業2200元、醫學類專業6200元。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000-1200元,以實際入住宿舍樓的標準收取。
第十八條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設有一、二、三等獎學金,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享受相應待遇。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同時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通知書發放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條新生報到及入學資格復查要求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相關機構備案。
第二十一條學校通訊地址、咨詢電話、網址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鹽城市青年東路學府路1號
郵政編碼:224051
咨詢電話:(0515)88878778
傳真:(0515)88878881
監督電話:(0515)88875800
學校網站:https://www.ycnzy.com/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www.ycnzy.com/zsjy/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三條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鹽城農業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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