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28 19:22:16網絡整理
西昌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基本信息
第三條學校全稱:西昌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條學校主管部門及舉辦者:四川省教育廳、涼山州人民政府。
第五條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辦學層次及學制:三年制專科。
第七條學校辦學地址:四川省涼山州西昌市安寧鎮園丁路1號。郵政編碼:615013。
第八條畢(結)業頒證:學生完成學校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后,符合《西昌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達到畢(結)業要求者,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昌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小組和招生監察工作小組。招生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監察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同時接受考生、社會、新聞媒體、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統籌考慮各省(區、市)高考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和生源情況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我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審定后的招生來源計劃,報四川省教育廳和教育部批準后執行。學校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通過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予以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不設專業級差。
第十三條在教育部批準計劃招生的省(區、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按照相關規定調閱考生檔案,實行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四條我校認可各省(區、市)政策性加分,享受政性策性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績排序錄取。
(一)藝術體育類專業。學校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省(區、市)專科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中,藝術類專業依據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構成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語文、外語的成績順序依次比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體育類專業依據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語文、外語的成績順序依次比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二)普通類專業。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區、市)的排序規則執行;若各省(區、市)未明確同分排序規則,歷史類考生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歷史順序依次比較,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物理類考生按照數學、語文、英語、物理順序依次比較,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五條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配時,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配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配,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所有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所有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教學語種。
第十八條通過教育部批準計劃招生的省(區、市)教育考試院和學校官網公布錄取結果。
第六章體檢標準
第十九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根據川教〔2010〕26號文件規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視為教師資格人員體檢不合格: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除外),但肝炎病原攜帶者不能從事烹飪和學前教育教學工作(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除外)。此類考生慎報學前教育專業。
第七章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條所有錄取到我校的新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報到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到校報到,逾期(超過報到時間7個日歷天)未報到,且未向學校履行正常請假手續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根據招生政策、錄取規則和體檢標準進行全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并上報相關部門。
第八章收費標準和資助辦法
第二十二條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三條學生的國家教育資助項目和資助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財政部、教育廳、財政廳、退役軍人事務廳等部門有關政策執行。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發布后,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政策有不相適應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西昌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招生就業處
聯系地址:四川省涼山州西昌市安寧鎮園丁路1號
咨詢電話:0834—6993870/6955737/19983865106
監督電話:0834—8603588/6992836
學校官網:https://www.xcmzyz.edu.cn
學校招生網:https://www.xcmzyz.edu.cn/child/home/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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