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醫藥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28 15:15:55網絡整理
吉林醫藥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吉林醫藥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學校
層次:本科
第四條吉林醫藥學院高新校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街道醫科社區吉林大街5號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序號層次專業代碼專業名稱
學費標準
(元/生?年)
備注
1本科071002生物技術5500
2本科071102應用心理學5500
3本科080711T醫學信息工程5400
4本科082601生物醫學工程5940
5本科082702食品質量與安全5400
6本科083002T生物制藥5400
7本科083002TH生物制藥(中外合作辦學)20000
8本科100201K臨床醫學6160
9本科100203TK醫學影像學5600
10本科100401K預防醫學6160
11本科100701藥學6160
12本科100702藥物制劑6160
13本科100801中藥學5600
14本科101001醫學檢驗技術6160
15本科101003醫學影像技術5600
16本科101005康復治療學5600
17本科101006口腔醫學技術5600
18本科101007衛生檢驗與檢疫5600
19本科101013T智能影像工程5600
20本科101101K護理學6160
21本科120102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4800
22本科120401公共事業管理5280
23本科120410健康服務與管理4800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醫藥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還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困難學生學費減免和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
第八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相關程序
考入我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前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學生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家庭經濟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我校各專業公共外語課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條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1.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列出的六大類疾病,所有專業不予錄取。
2.色盲、色弱考生不予錄取專業: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預防醫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學、口腔醫學技術、藥學、藥物制劑、中藥學、護理學、衛生檢驗與檢疫、生物技術、生物醫學工程、應用心理學。
3.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九項列出的相關疾病考生不宜就讀涉及專業:醫學類各專業、生物醫學工程、生物技術、應用心理學。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對在高考體檢中弄虛作假(如隱瞞殘疾、生理、心理缺陷或隱瞞嚴重既往病史、病情等情況)的考生,情節嚴重的,學校有權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1.錄取全部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中介”。
2.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具體比例視生源情況和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而定。
3.院校志愿: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區、市),首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后投檔的考生。
4.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辦法,即按考生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不設專業級差。
5.享受增加分數和降分投檔照顧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區、市)的有關規定,在錄取時以享受照顧的成績錄取。
6.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學校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執行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關辦法。
7.同等條件下,依次參考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或選考科目中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中單科次高成績或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8.專業調劑: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并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錄取,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9.生物制藥(中外合作辦學)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接受專業調劑。該專業是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韓國建陽大學合作舉辦的本科教育項目。
第十三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s://www.jlm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號(郵編:132013)
聯系電話:0432-645601200432-64560102
聯系人:吉林醫藥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此章程由吉林醫藥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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