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健康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28 14:47:37網絡整理
長春健康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健康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高等職業學校
層次:專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雙德街道陽光社區錦河街155號。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一)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三)早期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四)食品檢驗檢測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五)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六)生物信息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七)休閑體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八)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九)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一)智能機器人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二)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三)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四)中醫養生保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五)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六)健康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七)老年保健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八)醫學營養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九)眼視光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助產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一)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二)寵物醫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三)藥膳與食療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四)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五)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六)中醫康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長春健康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校內資助還設立了獎學金、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
第八條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藥學、生物信息技術、護理、助產、康復治療技術、寵物醫療技術、早期教務、學前教育。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藥學、生物信息技術、護理、助產、眼視光技術、康復治療技術、寵物醫療技術、早期教務、學前教育、中醫養生保健、中醫康復技術。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藥學、生物信息技術、護理、助產、老年保健與管理、眼視光技術、康復治療技術、醫學美容技術、口腔醫學技術、寵物醫療技術、早期教務、學前教育、健康管理、中醫養生保健、中醫康復技術。
4.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錄取的專業:無。
5.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錄取的專業:無。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一)遵循原則。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投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三)專業錄取。
對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專業計劃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錄取后投檔的考生。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原則予以錄取,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能滿足其進第一志愿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四)優先級別。
1.實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首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的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再選科目。
2.實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最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第三高成績的選考科目。
3.非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依次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理工類依次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其中如個別專業生源計劃不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成績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專業;對所報志愿未被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
(五)照顧加分項。
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
第十三條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cvch.com;
通訊地址:長春市高新區錦河街155號;
聯系電話:0431-85183111、0431-82538000;
聯系人:劉老師、叢老師。
第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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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健康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高等職業學校
層次:專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雙德街道陽光社區錦河街155號。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一)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三)早期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四)食品檢驗檢測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五)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六)生物信息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七)休閑體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八)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九)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一)智能機器人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二)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三)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四)中醫養生保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五)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六)健康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七)老年保健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八)醫學營養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十九)眼視光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助產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一)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二)寵物醫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三)藥膳與食療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四)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五)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二十六)中醫康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長春健康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校內資助還設立了獎學金、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
第八條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藥學、生物信息技術、護理、助產、康復治療技術、寵物醫療技術、早期教務、學前教育。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藥學、生物信息技術、護理、助產、眼視光技術、康復治療技術、寵物醫療技術、早期教務、學前教育、中醫養生保健、中醫康復技術。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藥學、生物信息技術、護理、助產、老年保健與管理、眼視光技術、康復治療技術、醫學美容技術、口腔醫學技術、寵物醫療技術、早期教務、學前教育、健康管理、中醫養生保健、中醫康復技術。
4.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錄取的專業:無。
5.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錄取的專業:無。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一)遵循原則。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投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三)專業錄取。
對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專業計劃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錄取后投檔的考生。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原則予以錄取,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能滿足其進第一志愿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四)優先級別。
1.實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首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的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再選科目。
2.實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最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第三高成績的選考科目。
3.非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依次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理工類依次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其中如個別專業生源計劃不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成績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專業;對所報志愿未被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
(五)照顧加分項。
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
第十三條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cvch.com;
通訊地址:長春市高新區錦河街155號;
聯系電話:0431-85183111、0431-82538000;
聯系人:劉老師、叢老師。
第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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