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5-05-26 15:44:36網絡整理
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浙江金融職業學院
二、校址
杭州校區: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學源街118號;
紹興校區: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開元東路118號。
三、層次□本科?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
名稱
浙江金融職業學院
證書
種類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國際商務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生完成雙方聯合制定的人才培養方案,達到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和美國西雅圖城市大學的學習證明。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委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無預留計劃。
九、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根據專業特點,患有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考生不能錄取的專業:廣告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錄取規則
(一)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二)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學校專業錄取不限制外語語種。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國際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五)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六)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調劑至未錄滿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僅招收填報本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招收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校專業招生實行專業(類)平行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八)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校將調劑至未錄滿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僅招收填報本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招收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
(九)學校在浙江省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擇優錄取。學校不予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十)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十一)學校高職提前招生按照《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二)學校中職技能優秀免試招生按照《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5年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二、收費標準學費標準金融服務與管理、財富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國際經濟與貿易、跨境電子商務6900元/學年;人工智能技術應用、云計算技術應用、區塊鏈技術應用6600元/學年;廣告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9000元/學年;國際商務(中外合作辦學)18000元/學年;其他專業60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4人間1600元/學年,6人間1200元/學年。
十三、資助政策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設獎學金和行業、校友獎學金,同時實行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委辦公室申訴舉報電話:0571-86766921。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http://www.zfc.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sb.zfc.edu.cn
微信公眾號:浙江金融招生信息窗(zjyzsxxc)
電話:0571-86739200
傳真:0571-86739000
十六、其他須知
(一)藝術類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三)杭州校區招生專業:金融服務與管理、農村金融、國際金融、大數據與會計、大數據與財務管理、資產評估與管理、市場營銷、房地產經營與管理、電子商務、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商務英語、數字媒體技術;紹興校區招生專業:金融科技應用、信用管理、財富管理、保險實務、跨境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云計算技術應用、區塊鏈技術應用、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廣告藝術設計、現代文秘。
(四)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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