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5-05-24 21:37:37網絡整理
濟南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濟南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濟南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濟南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濟南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濟南職業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3323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專科,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學校地址:濟南市歷城區旅游路5518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負責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學校紀委負責對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與錄取
第十條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十一條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外語語種要求:各專業均不限外語語種。我校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特別是報考3+2對口貫通培養、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
第十三條男女比例:各專業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條思想品德及身體健康狀況: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五條錄取原則:
(1)各錄取批次投檔原則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各錄取批次的投檔原則為準。
(2)我校錄取時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專業(類)錄取政策。
(3)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檔省份的考生,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
(4)對于未實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檔省份的考生,遵循“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錄取原則。
(5)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6)我校所有專業對夏季高考考生的選考科目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
(7)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8)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第十六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結果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或查詢的錄取結果為準。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山東省財政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科教〔2022〕17號)文件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應按照學校要求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新生入校后,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對達到畢業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濟南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專科學歷證書。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對以濟南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58188796、58183277、58183288、82627535、82627561
招生監督電話:0531-82627506
濟南職業學院網址:https://jnvc.edu.cn/
濟南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jnvc.edu.cn/
通信地址:濟南市歷城區旅游路5518號
郵政編碼:250103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濟南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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