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首義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24 20:32:47網絡整理
武昌首義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的校名為武昌首義學院。學校創辦于2000年,2015年由華中科技大學武昌分校轉設更名為武昌首義學院。學校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本科層次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面向全國招生,上級主管部門:湖北省教育廳。學校標識碼:4142012309,湖北省招生代碼:C205,外省(區、市)招生代碼依照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二章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全面領導。
第四條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其職責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和各項管理規定,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在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并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學校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核準下達的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結合各省(區、市)具體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第八條學校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內,按相關規定預留少量招生計劃,參考各省生源情況、歷年報到情況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合理調用。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條學校承認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分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不超過105%。未完成的計劃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按照進檔考生的實際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安排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充分尊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專業分配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考生所在省(區、市)所在科類投放的所有專業計劃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如出現考生投檔分數與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如無明確規定則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三條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志愿規則遵循生源屬地化原則,執行所在省(區、市)的相關政策。
第十四條學校藝術類專業不單獨組織專業校考,認可考生所在省(區、市)藝術類相關專業統一考試成績,錄取規則按照所在省(區、市)藝術類招生錄取的有關政策執行。如生源所在省(區、市)無明確規定,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則按“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五條學校所有專業均不設男女比例限定。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男生與女生平等對待。
第十六條學校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翻譯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外,其他所有專業(類)不對考生的外語語種作限制。但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七條學校對錄取新生的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根據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患有色覺異常II(俗稱色盲)和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有: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數字媒體藝術。
第十八條學校采取網上錄取方式,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九條學校在收到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畢業證發放和學位授予
第二十條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頒發武昌首義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武昌首義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新生入學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學校實行主、輔修制度,根據社會需求開設微專業,制定了轉專業相關政策和辦法,給學生提供更多自主選擇專業的機會和良好的個性發展空間。
第二十二條已錄取的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所在學院以書面形式請假,得到學院、招生辦、教務處批準后,方可視為向學校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新生應征入伍需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和保留學籍手續。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資格審查。對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新生,學校將視情況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五條學校學生資助工作堅持以生為本,建設有"獎,貸、助、補、勤、減”發展型資助體系,將資助與育人相結合,全方位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
第二十六條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定,按照學校官網公示的結果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武昌首義學院招生工作委員及下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學校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
武漢校區地址:武漢市洪山區南李路22號
嘉魚教學改革基地地址:咸寧市嘉魚縣詩經大道99號
我校本科新生大一就讀嘉魚教學改革基地,大二起就讀武漢校區;專科學生就讀嘉魚教學改革基地。
學校網址:http://www.wsyu.edu.cn咨詢QQ:800121118
垂詢電話:027-88426116、88426123、88023266、88023866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更,以變更后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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