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05-22 11:11:33網絡整理
南華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南華大學;英文名稱為“UniversityofSouthChina”。
辦學地點:湖南省衡陽市,有紅湘、雨母兩個校區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4143010555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校
第三條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南華大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南華大學是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與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綜合性大學,是湖南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是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學校形成了以工學、醫學為主,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10大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權資格;學校具有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和碩博連讀資格,具有招收港、澳、臺學生與外國留學生資格。
第六條學校招生類別:包括普通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藝術類專業、港澳臺招生、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核產業特崗、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新疆吐魯番對口援疆扶貧定向、新疆吐魯番市人民醫院定向、南疆計劃和內地新疆班等。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錄取期間,湖南省紀委省監委駐南華大學校紀檢監察組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2025年學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可能會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布的為準。學校安排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并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使用預留計劃。
第四章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2025年有63個全日制本科招生專業,具體專業名稱、所在院系、學制、學費標準、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選科要求、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如下:
所屬學院專業(大類)名稱學制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科要求非改革省份科類要求學費標準(元/年)
機械工程學院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卓越工程師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核裝備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材料成型與控制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車輛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智能制造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能源與動力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裝備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材料成型與控制工程(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裝備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氣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國家電網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輸變電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核電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自動化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機器人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子信息工程(卓越工程師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子信息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通信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生物醫學工程(智慧醫療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生物醫學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裝備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自動化(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裝備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核科學技術學院核物理(拔尖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4500
核物理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4500
核工程與核技術(核電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核工程與核技術(含卓越工程師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輻射防護與核安全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核化工與核燃料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核工程與核技術(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輻射防護與核安全(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資源環境與安全工程學院礦物資源工程(含卓越工程師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3600
礦物加工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3600
資源勘查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3600
資源勘查工程(地質學拔尖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3600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環境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安全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礦物資源工程(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鈾礦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安全工程(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安全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計算機學院/軟件學院人工智能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軟件工程(卓越工程師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軟件工程(華為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軟件工程(鴻蒙實驗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軟件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物聯網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華為信創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土木工程學院土木工程(智能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土木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給水排水科學與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智能建造與智慧交通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土木工程(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建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給水排水科學與工程(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建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松霖建筑與設計藝術學院建筑學5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900
城鄉規劃5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900
風景園林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900
視覺傳達設計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8000
環境設計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8000
數字媒體藝術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8000
數字媒體藝術(松霖智能設計創新班)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8000
化學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卓越工程師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化學工程與工藝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制藥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數理學院信息與計算科學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4500
衡陽醫學院基礎醫學院臨床醫學(免費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免費
臨床醫學(卓越醫生班)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臨床醫學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麻醉學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醫學影像學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兒科學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口腔醫學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醫學檢驗技術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生物技術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4500
藥學院藥學(拔尖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藥學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公衛學院預防醫學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衛生檢驗與檢疫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護理學院護理學(創新班)4化學必選文理兼招7500
護理學4化學必選文理兼招7500
康復治療學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經濟管理與法學學院法學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000
經濟學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000
電子商務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000
國際經濟與貿易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000
會計學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000
工商管理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000
應急管理(創新班)4物理必選理科5000
應急管理4物理必選理科5000
語言文學學院英語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4500
漢語言文學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4500
日語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4500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專業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準;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日語專業限招英語和日語語種考生;學校對非外語類專業語種不限,但入學后專業培養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學校按照相關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如2025年收費標準有更新,以相關部門發布的最新收費標準為準,最終學費標準將在新生入學須知中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學校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調整。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的預錄名單由學校根據測試、考試情況提供給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行政部門,按相應政策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四條學校在錄取工作中,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確認的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計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五條學校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大類)。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所有錄取及退檔考生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的名單為準。如與生源省份排序規則不符,按生源省份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關政策執行。考生填報學校專業志愿時,需滿足學校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的為準);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七條核產業特崗、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地方優質本科專項計劃、新疆吐魯番對口援疆扶貧定向、南疆計劃、內地新疆班、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港澳臺等招生類別,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執行,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開展“核產業特崗”專項招生,為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成員單位提供訂單定向式人才培養。“核產業特崗”在本科提前批中面向湖南省考生單列計劃錄取,計劃性質為國家任務,學生、企業、學校需在招生錄取前共同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學生在校期間由校企聯合培養;畢業后到協議單位定向就業。
學校面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人民醫院定向開展定向就業招生,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人民醫院提供定向就業人才培養。計劃性質為國家任務定向,錄取前學生、單位、學校需共同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后到協議定向單位就業。
第十九條報考學校設計學類考生,須省統考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劃定的相應批次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錄取規則中已確定的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執行,按投檔成績(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未確定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按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含優惠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錄取,同等條件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省統考成績高者、高考文化成績高者、外語成績高者。
第二十條學校在錄取工作中對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除部分專業外(具體見各省公布和我校相關招生簡章),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學校大力推進醫教研協同創新改革:在臨床醫學專業中實施“免費醫學生”計劃,成績排名前50%的臨床醫學專業學生免交學費和住宿費;實施“醫+工”和“醫+理”的“2+4”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每年從工科、理科專業學生中選拔從醫愿望強、創新潛質好的品學兼優的學生攻讀醫學專業。
第二十二條學校尊重學生個人發展的意愿,制定了《南華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符合相應條件的學生可按該辦法申請轉專業。
第二十三條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構建了“獎、勤、貸、助、減、免、補、緩”等多項措施相互補充、覆蓋全體學生的資助激勵體系,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在國家設置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之外,還設有綜合獎學金、成才報國獎學金、中國核動力獎學金、上海校友會勵志獎學金等各類獎助學金。
第二十四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我校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下列專業不予錄取
序號疾病學校以下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臨床醫學(卓越醫生班)、臨床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兒科學、口腔醫學、醫學檢驗技術、生物技術、藥學(拔尖創新班)、藥學、預防醫學、衛生檢驗與檢疫、護理學(創新班)、護理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卓越工程師班)、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生物醫學工程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除1所含專業外,還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無機非金屬材料與工程、礦物資源工程(含卓越工程師班)、礦物加工工程、資源勘查工程、資源勘察工程(地質學拔尖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除1、2所含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會計學、應急管理(創新班)、應急管理
4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軟件工程(卓越工程師班)、軟件工程(華為創新班)、軟件工程(鴻蒙實驗班)、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國電子信創班)、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物聯網工程、信息與計算科學、人工智能
(三)學校對于患有相關疾病不宜就讀專業的限制,完全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請考生認真閱讀指導意見,根據身體健康情況謹慎報考學校相關專業。
第二十五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南華大學招生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九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常勝西路28號南華大學招生辦
郵政編碼:421001
招生咨詢電話:0734-8282553;0734-8282530
招生咨詢郵箱:zs@usc.edu.cn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zsw.usc.edu.cn/
監督投訴電話:0734-8281591
標簽:南華大學閱讀全文 南華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南華大學;英文名稱為“UniversityofSouthChina”。
辦學地點:湖南省衡陽市,有紅湘、雨母兩個校區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4143010555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校
第三條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南華大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南華大學是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與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綜合性大學,是湖南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是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學校形成了以工學、醫學為主,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10大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權資格;學校具有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和碩博連讀資格,具有招收港、澳、臺學生與外國留學生資格。
第六條學校招生類別:包括普通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藝術類專業、港澳臺招生、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核產業特崗、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新疆吐魯番對口援疆扶貧定向、新疆吐魯番市人民醫院定向、南疆計劃和內地新疆班等。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錄取期間,湖南省紀委省監委駐南華大學校紀檢監察組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2025年學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可能會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布的為準。學校安排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并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使用預留計劃。
第四章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2025年有63個全日制本科招生專業,具體專業名稱、所在院系、學制、學費標準、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選科要求、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如下:
所屬學院專業(大類)名稱學制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科要求非改革省份科類要求學費標準(元/年)
機械工程學院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卓越工程師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核裝備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材料成型與控制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車輛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智能制造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能源與動力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裝備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材料成型與控制工程(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裝備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氣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國家電網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輸變電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核電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自動化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機器人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子信息工程(卓越工程師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子信息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通信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生物醫學工程(智慧醫療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生物醫學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裝備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自動化(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裝備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核科學技術學院核物理(拔尖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4500
核物理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4500
核工程與核技術(核電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核工程與核技術(含卓越工程師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輻射防護與核安全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核化工與核燃料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核工程與核技術(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輻射防護與核安全(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資源環境與安全工程學院礦物資源工程(含卓越工程師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3600
礦物加工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3600
資源勘查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3600
資源勘查工程(地質學拔尖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3600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環境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安全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礦物資源工程(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鈾礦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安全工程(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安全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計算機學院/軟件學院人工智能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軟件工程(卓越工程師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軟件工程(華為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軟件工程(鴻蒙實驗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軟件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物聯網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華為信創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土木工程學院土木工程(智能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土木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給水排水科學與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智能建造與智慧交通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土木工程(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建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給水排水科學與工程(中國核建訂單定向班核建方向)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松霖建筑與設計藝術學院建筑學5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900
城鄉規劃5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900
風景園林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900
視覺傳達設計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8000
環境設計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8000
數字媒體藝術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8000
數字媒體藝術(松霖智能設計創新班)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8000
化學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卓越工程師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化學工程與工藝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制藥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5900
數理學院信息與計算科學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4500
衡陽醫學院基礎醫學院臨床醫學(免費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免費
臨床醫學(卓越醫生班)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臨床醫學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麻醉學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醫學影像學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兒科學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口腔醫學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醫學檢驗技術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生物技術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4500
藥學院藥學(拔尖創新班)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藥學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公衛學院預防醫學5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衛生檢驗與檢疫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護理學院護理學(創新班)4化學必選文理兼招7500
護理學4化學必選文理兼招7500
康復治療學4物理、化學必選理科7500
經濟管理與法學學院法學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000
經濟學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000
電子商務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000
國際經濟與貿易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000
會計學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000
工商管理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5000
應急管理(創新班)4物理必選理科5000
應急管理4物理必選理科5000
語言文學學院英語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4500
漢語言文學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4500
日語4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4500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專業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準;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日語專業限招英語和日語語種考生;學校對非外語類專業語種不限,但入學后專業培養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學校按照相關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如2025年收費標準有更新,以相關部門發布的最新收費標準為準,最終學費標準將在新生入學須知中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學校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調整。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的預錄名單由學校根據測試、考試情況提供給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行政部門,按相應政策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四條學校在錄取工作中,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確認的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計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五條學校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大類)。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所有錄取及退檔考生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的名單為準。如與生源省份排序規則不符,按生源省份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關政策執行。考生填報學校專業志愿時,需滿足學校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的為準);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七條核產業特崗、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地方優質本科專項計劃、新疆吐魯番對口援疆扶貧定向、南疆計劃、內地新疆班、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港澳臺等招生類別,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執行,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開展“核產業特崗”專項招生,為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成員單位提供訂單定向式人才培養。“核產業特崗”在本科提前批中面向湖南省考生單列計劃錄取,計劃性質為國家任務,學生、企業、學校需在招生錄取前共同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學生在校期間由校企聯合培養;畢業后到協議單位定向就業。
學校面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人民醫院定向開展定向就業招生,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人民醫院提供定向就業人才培養。計劃性質為國家任務定向,錄取前學生、單位、學校需共同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后到協議定向單位就業。
第十九條報考學校設計學類考生,須省統考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劃定的相應批次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錄取規則中已確定的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執行,按投檔成績(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未確定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按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含優惠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錄取,同等條件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省統考成績高者、高考文化成績高者、外語成績高者。
第二十條學校在錄取工作中對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除部分專業外(具體見各省公布和我校相關招生簡章),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學校大力推進醫教研協同創新改革:在臨床醫學專業中實施“免費醫學生”計劃,成績排名前50%的臨床醫學專業學生免交學費和住宿費;實施“醫+工”和“醫+理”的“2+4”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每年從工科、理科專業學生中選拔從醫愿望強、創新潛質好的品學兼優的學生攻讀醫學專業。
第二十二條學校尊重學生個人發展的意愿,制定了《南華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符合相應條件的學生可按該辦法申請轉專業。
第二十三條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構建了“獎、勤、貸、助、減、免、補、緩”等多項措施相互補充、覆蓋全體學生的資助激勵體系,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在國家設置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之外,還設有綜合獎學金、成才報國獎學金、中國核動力獎學金、上海校友會勵志獎學金等各類獎助學金。
第二十四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我校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下列專業不予錄取
序號疾病學校以下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臨床醫學(卓越醫生班)、臨床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兒科學、口腔醫學、醫學檢驗技術、生物技術、藥學(拔尖創新班)、藥學、預防醫學、衛生檢驗與檢疫、護理學(創新班)、護理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卓越工程師班)、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生物醫學工程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除1所含專業外,還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無機非金屬材料與工程、礦物資源工程(含卓越工程師班)、礦物加工工程、資源勘查工程、資源勘察工程(地質學拔尖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除1、2所含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會計學、應急管理(創新班)、應急管理
4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軟件工程(卓越工程師班)、軟件工程(華為創新班)、軟件工程(鴻蒙實驗班)、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國電子信創班)、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物聯網工程、信息與計算科學、人工智能
(三)學校對于患有相關疾病不宜就讀專業的限制,完全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請考生認真閱讀指導意見,根據身體健康情況謹慎報考學校相關專業。
第二十五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南華大學招生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九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常勝西路28號南華大學招生辦
郵政編碼:421001
招生咨詢電話:0734-8282553;0734-8282530
招生咨詢郵箱:zs@usc.edu.cn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zsw.usc.edu.cn/
監督投訴電話:0734-828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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