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華南女子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5-05-22 10:13:19網絡整理
福建華南女子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為確保我校2025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等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本章程適用于福建華南女子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突出“公平、公正、安全”三個重點,規范招生管理,提高招生考試服務質量。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一、學校全稱:福建華南女子職業學院
二、學校地址:
旗山校區: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大學城學府南路66號
高新校區:福州市閩侯縣南嶼鎮新南大道166號
三、層次(學制):專科(三年)
四、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高職院校
五、學校簡介:
福建華南女子職業學院前身可追溯于1908年的華南女子大學(后改名私立華南女子文理學院),復辦于1984年11月,是建國后第一所具有獨立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女子高等學校,是教育部非營利民辦高校辦學制度改革試點項目單位。學校坐落于風景優美的旗山東麓,是唯一入駐大學城的全日制(民辦)高職院校。
學校復辦以來,得到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學校秉承“為養成女子最高人格而教育”的辦學理念,遵循“自強、開拓、勤樸、奉獻”校訓,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促發展,立德樹人,開放辦學,學校建有文化教育、健康服務、藝術設計、旅游服務、國際商管、大數據應用6個系28個專業。通過“夯實基礎強化實踐錘煉技能”增強人才培養的適應性,已為社會輸送2萬多位高素質創新型技術技能人才,為福建經濟建設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無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鄉鎮、街道辦事處)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考核材料由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歸入考生的報考資料。
2.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違法違紀處理的考生,負責考核的學校或單位要向考生報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時提供其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七、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八、專業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
1.2025年擬面向全國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單位公布為準。
2.各專業外語語種:目前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3.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九、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原則實施。學院本著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原則,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六不準”“十嚴禁”“三十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法招生。
2.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2025年錄取工作,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3.成立以學校黨委紀檢委員為組長的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4.福建省實行“按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模式”錄取;其他省份錄取模式嚴格按照各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5.同分排序規劃按照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排序規定執行。
6.降分原則:如線上生源不足,按各省錄取政策規定,可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分錄取。
十、錄取照顧政策:
考生可享受的錄取照顧政策,以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廳公布的政策為準。
十一、錄取結果的公布:
學校在錄取結束后,將及時為被錄取的考生寄發由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考生可在當地的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十二、收費標準及退費辦法:
學校嚴格執行福建省有關收費規定,按審批標準收費,各專業學費如下:
專業名稱學費(元/生·學年)
無人機應用技術13800
護理、康復治療技術12800
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美術教育、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室內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空中乘務11800
應用英語、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旅游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工程造價、食品營養與健康、食品檢驗檢測技術10800
住宿費:
1.旗山校區:八人間1000元/生·學年、六人間1200元/生·學年、五人間1200元/生·學年、四人間1300元/生·學年。
2.高新校區:六人間1800元/生·學年、四人間2200元/生·學年。
兩個校區宿舍配有:空調、熱水器、洗衣機、凈水器、衛生間、陽臺等。
退費辦法按照《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文件執行。
十三、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按要求修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為:福建華南女子職業學院。
十四、獎助制度:
學校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獎、助、貸、勤、免、補”資助措施。每年按規定評選和發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校友獎學金、匠心獎學金等;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和困難補助,享受社會資助、發展性資助、臨時困難補助、求職創業補貼等。學校還開辟了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充分拓展勤工助學崗位,確保貧困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憑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和相關材料,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意向貸款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可貸款銀行包括福建農村信用社、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貸款金額不超過20000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2年。
十五、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hnwomen.com
招生電話:0591-87429966
監察電話:0591-87429933
十六、宣傳方面:
學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等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十七、本章程由福建華南女子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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