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5-05-19 21:44:07網絡整理
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星沙)東四路20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專科
院校標識碼:4143013939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校簡介:學校是一所以水利水電專業為特色的公辦高職院校,學校環境優美,生活設施完善,學生宿舍空調、熱水、飲用水一應俱全。學校占地面積675畝(含校外實訓場地),設有8個二級學院(部),在校生9914人,教職工419人,其中博士12人、教授22人、副教授69人。學校是全國水利高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全國優質水利高職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水利工程智能巡檢與數字化養護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高職高專招生就業先進單位,湖南省楚怡高水平專業群建設計劃建設A檔單位、湖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一把手工程”優秀單位。
第六條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含湖南省內職高對口類)。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2025年面向湖南、湖北、內蒙古、遼寧、吉林、河南、河北、山東、安徽、浙江、江西、廣東、廣西、貴州、四川、云南、青海、甘肅等18個省(自治區)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第四章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2025年招生專業
序號專業學費標準學制二級學院
1水利工程5060三年水利工程學院
2水利水電工程技術4600三年水利工程學院
3水利水電工程智能管理5060三年水利工程學院
4水政水資源管理4600三年水利工程學院
5智慧水利技術4600三年水利工程學院
6水土保持技術4600三年水利工程學院
7建筑工程技術4600三年建筑工程學院
8給排水工程技術4600三年建筑工程學院
9工程造價4600三年建筑工程學院
10測繪工程技術4600三年建筑工程學院
11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4600三年建筑工程學院
12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5060三年電力工程學院
13供用電技術5060三年電力工程學院
14風力發電工程技術5060三年電力工程學院
15光伏工程技術5060三年電力工程學院
16水電站與電力網技術5060三年電力工程學院
17機電一體化技術4600三年電力工程學院
18大數據與會計3500三年經濟管理學院
19資產評估與管理3500三年經濟管理學院
20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3850三年經濟管理學院
21跨境電子商務3850三年經濟管理學院
22信息安全技術應用4600三年信息安全技術學院
23大數據技術5060三年信息安全技術學院
24物聯網應用技術4600三年信息安全技術學院
25云計算技術應用4600三年信息安全技術學院
注:我校嚴格執行湖南省教育廳和湖南省發改委規定的學分制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最新審核批文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錄取規則
1、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檔。
2、男女性別及比例:不限定男女性別及比例。
3、調檔比例,均按本校在各省招生計劃數的100%確定調閱考生檔案。
4、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原則擇優錄取。
5、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6、進檔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參照各省相關規則順序錄取。
7、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制語種,只開設英語公共課。
8、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獎、勤、助、貸政策
1、優秀學生每年可獲得國家獎學金10000元;家庭貧困且成績優秀的學生每年可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成績優秀的學生還可獲得學校各種獎學金。
2、學校設立了大量的勤工儉學崗位,可獲得相應的報酬。
3、家庭貧困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最高可獲得4800元/年。
4、家庭貧困的學生可在生源地申請助學貸款。
第十五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十九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湖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星沙)東四路20號
郵政編碼:40131
招生咨詢電話:0731-84081345、84073612
招生咨詢郵箱:823363718@qq.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www.hnslsdxy.com/zsw/
監督投訴電話:0731-84073667、8408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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