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5-05-19 15:21:04網絡整理
浙江師范大學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浙江師范大學
二、校址
校本部: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杭州校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耕文路1108號。
三、層次?本科□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
名稱
浙江師范大學
證書
種類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浙江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一)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二)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無預留計劃。
九、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一)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于規定中第一條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原則上不予錄取。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患有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可報考以下專業:化學、藥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科學教育。
2、患有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可報考以下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限制的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動畫、交通運輸專業。
十一、錄取規則
(一)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校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傳統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新高考改革省份平行志愿的投檔比例為100%。
(二)男女比例不限。
(三)外語語種不限。
(四)學校對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
外語單科成績要求:初陽學院各專業、英語、翻譯專業≥120分,日語專業、法語專業≥115分,漢語國際教育專業≥110分,藝術、體育類專業≥60分,軟件工程專業(與英國伍斯特大學合作辦學)≥90分,小學教育專業(與美國堪薩斯大學合作辦學)≥110分。港澳臺僑聯合招生的考生若報考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英語專業或日語專業,要求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85分。
數學單科成績要求:理科試驗班類(數學)專業≥120分。
以上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運動訓練等部分特殊類型招生的考生不做高考外語單科成績要求。
(五)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六)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
1.浙江省生源
浙江省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進檔考生如存在高考總分和位次號相同,優先錄取專業(類)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2.省外生源
同一投檔單位中的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同一投檔單位中有多個專業(類),則專業(類)之間不設級差;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總分名次高(未公布名次的省份則參照該省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語數外總分高、專業(類)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類);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按生源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學校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專業招生按照《浙江師范大學2025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八)學校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按照《浙江師范大學2025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九)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浙江省:對文化、術科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分滿分為750分,計分公式:綜合分=考生總分(文化總分+政策加分)×50%+術科成績×7.5×50%。
(十)學校對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的錄取工作按照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十一)學校對體育特招生的選拔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十二)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和“復碩培養試點”招生按照《浙江師范大學2025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浙江師范大學2025年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二、收費標準學費標準
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制學費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其中學分學費標準為每學分120元,計費學分為每學年40學分;專業學費為國家規定的學年學費減去學分學費之差)。新生學年學費標準具體如下:
(一)文科類和理科類專業的學費為5300元/生·學年(其中小學教育、學前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專業的學費為6095元/生·學年)。
(二)工科類專業的學費為6000元/生·學年。
(三)藝術類專業的學費為9000元/生·學年(其中音樂學、美術學、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學費為10350元/生·學年)。
(四)體育教育專業的學費為6095元/生·學年,運動訓練專業的學費為5300元/生·學年。
(五)軟件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費為25000元/生·學年,小學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費為63000元/生·學年。
(六)按大類招生的,分專業前,學費按同類別中最低專業的標準收費;分專業后,學費按所學專業的標準收費。
住宿費標準1000-1600元/生·學年
十三、資助政策學校建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其他各類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一)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579-82282319。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一)學校地址: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郵編:321004
(二)聯系部門:浙江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三)聯系電話:0579-82282245傳真:0579-82282335
(四)學校網址:http://www.zjnu.edu.cn
(五)招生網址:http://zs.zjnu.edu.cn
十六、其他須知
(一)轉專業政策
學校全面放開轉專業申請,為學生提供兩次(分別在第二學期和第四學期)轉專業申請的機會。除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已有規定的特殊類型招生學生外,其他學生均能參加轉入專業的選拔考核,通過考核后可進入該專業學習。
(二)設有出國(境)外訪學項目
學校每年安排1000萬元用于資助在校生出國(境)學習交流。符合學校本科生出國(境)交流獎學金的申請要求的學生可申請最高10萬元人民幣獎學金。
(三)部分特殊類型按專業招生的學生入校后按相關專業類培養,分流后進入錄取的專業學習,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相關專業(類)招生計劃表。
(四)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在報到時,按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本章程由浙江師范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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