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18 21:30:44網絡整理
江西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錄取行為,切實維護考生與學校的合法權益,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江西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英文譯名:JiangXiCollege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
學校標識碼:4136013775
第三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培養層次:專科,學制3年。
第四條學校設有:中醫學、中醫骨傷、針灸推拿、康復治療技術、醫學檢驗技術、醫學美容技術、醫學影像技術、中醫養生保健、護理、助產、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藥學、中藥學、藥物制劑技術、中藥制藥、中草藥栽培與加工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眼視光技術、藥品質量與安全、衛生信息管理、健康大數據管理與服務二十二個專業。
第五條學校地址:學校現有2個校區。
【南校區】江西省撫州市文昌大道2766號。
【北校區】江西省撫州市東臨路9號。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負責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和建議。
第七條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落實、保障招生過程中的各項工作。成員由校長,分管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學校招生實習就業工作處為學校組織和實施普通類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并接受廣大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在江西省教育廳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規模內,學校以社會發展需求、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綜合考慮生源和就業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來源計劃,對就業率偏低的專業隔年招生或暫停招生。
第十條學校每年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具體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正式公布為準。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考辦監督”的體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加、降分投檔政策,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位次排名及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主要依據。
第十二條往屆考生和應屆考生錄取時沒有區別,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三條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擇優錄取。當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錄取到未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計劃滿額,則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同分考生的專業選擇規則原則上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件為準。若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相關文件,則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安排專業,如仍相同則同時安排專業。
第十五條學校目前只提供英語教學,非英語考生錄取學校后須改學英語。
第十六條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根據專業培養和就業要求等情況,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色盲、色弱及其他各類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考生不予錄取至醫學類、化工與制藥類、藥學類及農學專業(中醫學、中醫骨傷、針灸推拿、康復治療技術、醫學檢驗技術、醫學美容技術、醫學影像技術、護理、助產、藥學、中藥學、中藥制藥、眼視光技術、藥物制劑技術、藥品質量與安全、中草藥栽培與加工技術)。
新生入學后,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學校按有關管理規定予以調整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入學與注冊
第十七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十九條按照屬地化原則,學校按江西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在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公布收費標準,學費:3915元/年(如有調整,按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學費標準執行),學生公寓住宿費800-1000元/年。
第二十條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
第七章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頒發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思想品德合格,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中醫學、中醫骨傷和針灸推拿專業的畢業生可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護理和助產等專業的畢業生可參加執業護士資格考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的畢業生可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其他醫學相關專業的畢業生可報考相關類別的職業資格考試。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江西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實習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公布在學校網站
第二十六條考生對錄取結果有疑義,可向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反映,電話:0794-8330912。
第二十七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撫州市文昌大道2766號
郵編:344000
電話:189704100860794-8230086(傳真)
網址:www.jxtcms.net
標簽:江西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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