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機學院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4-12-27 19:45:52網絡整理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上海電機學院
二、就讀校址臨港校區:上海市浦東新區水華路300號
三、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歷
證書的院校名
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上海電機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電機學院的本科畢
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電機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
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電機學院招
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
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電機學院紀委(監察專
員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5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層次學制計劃數專業說明
國際經濟與
貿易(中美合
作)
本科4年30人
計算機類本科4年50人
含以下專業: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軟件工程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物聯網工程
人工智能
無男女比例限制。
按類招生專業按學校規定時間確定專業。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37
—2—
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
2025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
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
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
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
籍管理規定處理。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2月15日9:00-22:00,2月16日9:00-16:00期
間,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
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
(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其中,根據相關規
定,應屆高中畢業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
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的高中學業水平
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2月20日,我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劃
定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按照《上海市教育
考試院關于印發〈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
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4〕30號)相
關規定執行,并向社會公布。考生須在2月21日-22
日登錄上海電機學院招生網,選擇自主測試考試時間和
地點。
(3)3月1日-2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
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
自主測試的主要形式為面試或技能測試。內容由我校根
據本校及專業特點確定,主要考察學生綜合素質能力、
邏輯能力、動手能力、語言能力等。
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含綜合素質評價10分)。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使用辦法:學校將根據上
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供
—3—
的考生有關“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信息的內容,對其
評定,獲得市級及以上科技創新類競賽獎項或證書者評
定為10分,分值納入校測成績。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的考生請于2025年2月26日前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供
與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中“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相關的
紙質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
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
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
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
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排序規則:第1位
序,比較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高者優先;第2位序,比
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3位序,
比較語文或數學中單科成績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語
文、數學最高分值比較,分值高者優先),按招生計劃
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
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3月12日-13日,預
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辦理錄取專業網上信息登記。候補
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
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
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十三、收費標準學費標準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合作)本科專業19500元/年。[滬
教委財(2005)34號、滬發改規范(2018)2號、滬發
改價調〔2023〕21號]
計算機類本科專業7000元/年。[滬發改價調〔2023〕
21號]
—4—
住宿費標準
最高不超過1200元/年。(滬教委財[2012]118號)、(滬
財預[2003]93號)、(滬價費[2003]56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
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
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
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
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校
長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及相關企業的各級各類獎助學
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
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
室)綜合辦公室監督。
舉報電話:021-38223140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www.sdju.edu.cn
招生辦官網:zhaosheng.sdju.edu.cn
咨詢電話:021-38223045
十七、其他須知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
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
通知》(滬教委學〔2024〕37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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