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傳媒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5 17:41:33天津傳媒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文件規定,為保證和規范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校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傳媒學院
二、辦學類型:民辦高校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辦學地址:天津市薊州區盤山大道68號
五、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傳媒學院成立于2004年,是以培養傳媒類專業人才為主要辦學定位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學校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則,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創新精神和較強專業實踐能力、適應傳媒行業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應用型人才。
學校按照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在全國招生,目前開設24個本科專業,覆蓋藝術學、文學、管理學、教育學、工學5個學科門類。在校本科生近12000人。
學校下設九院一部:影視學院、播音主持藝術學院、動畫與數字媒體學院、戲劇學院、音樂學院、舞蹈學院、文化傳播與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基礎課教學部。目前,學科專業建設趨于成型,構建了以傳媒類專業為主體、藝術學為特色的基本架構。2024年計劃招生的專業有:音樂表演、音樂學、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表演、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導演、戲劇影視美術設計、錄音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動畫、影視攝影與制作、視覺傳達設計、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學前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新聞學、廣告學、文化產業管理、數字媒體技術等本科專業。
學校秉持“修德、養慧、精藝、至善”的校訓,堅持藝術教育與社會接軌、與市場接軌、與時代接軌、與國際接軌的辦學思想,堅持開放式辦學,多樣化培養,凝練學科方向,培育辦學特色,立足天津市、服務京津冀、輻射全中國,努力將天津傳媒學院建設成為具有較高水平、較大影響力、特色突出的傳媒類應用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落實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的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市)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以合理有效調節上線生源不平衡為基本原則。
第七條根據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學費標準為藝術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32000元(其中我院舞蹈類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0000元;錄音藝術、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6000元);普通類專業每生每學年24000元。我校2024年新生學生公寓均為六人間,根據不同的設施及設備配置方案,住宿費標準分別為為2500元、3000元、3800元/學年,最終收費以入學須知為準。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24年新生報到須知。如果我校對當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我校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八條我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我校對實行“順序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檔案少于我校在當地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及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