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師范大學招生章程(含藝術類)(3)
2024-06-25 17:35:35天津師范大學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化學生物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應用心理學、學前教育、體育教育、美術學、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攝影、文物與博物館學、應用物理學、地理科學、經濟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行政管理、檔案學。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4.上述1-3情況中學校不予錄取的本科專業包括該專業招生的所有方向,如師范、創新班等。
5.凡有上述1-3情況,不能錄取的高職專業:學前教育。
若本年度,主管部門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則按新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在接到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郵政特快專遞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現行本科生學費標準:文科類(不含外國語言文學類)4400元/生?學年,理工類、外語類5400元/生?學年,藝術設計學類12000元/生?學年,音樂與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美術學類15000元/生?學年,軟件工程(四年制本科)專業按照天津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示范性軟件學院收費標準執行;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聲樂方向)、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鍵盤方向)專業學費標準為38000元/生?學年。
現行高職學費標準:普通類5000元/生?學年。
現行預科生學費標準:3800元/生?學年。
住宿費標準:六人間1000元/生?學年。
以上收費標準由各省(區、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或詳見我校下發的《2024年新生入學須知》。
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照天津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2024年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聲樂方向)、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鍵盤方向)專業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復后方可招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赴外方學費根據雙方協議執行,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聲樂方向)、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鍵盤方向)專業赴俄學費以俄方當年規定為準,其公共外語課程為俄語。
第八章后續管理
第二十二條以定向就業、藝術類、體育類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申請轉專業。
第二十三條我校各招生專業(類)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公共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
第二十四條我校軟件工程(四年制本科)專業采用“2+1+1”培養模式,即2年專業基礎教育、第3年聘請企業工程師講授部分課程,最后1年進入實習、實訓基地開展工程實踐及畢業設計工作。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應當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證、我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及錄取通知書載明的材料,按錄取通知書載明的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申請延期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延期不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準假后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報到時,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二十六條新生應征入伍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須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學校保留其入學資格至退役后二年。入伍新生在退役當年或者第2年學校新生入學期間,持《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天津師范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天津師范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天津師范大學高職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等對學生進行管理,按《天津師范大學本科生培養方案》等相關文件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八條學校通過“國家資助、學校獎助、社會捐助、學生自助”的四位一體資助體系,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堅持“扶貧”與“扶智”“扶貧”與“扶志”相結合的資助育人模式,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二十九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天津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升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證書注明“專科起點”字樣;高職畢業生的畢業證書注明“高職”字樣。對符合《天津師范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中關于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4年度天津師范大學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自公布起開始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正式發布。
第三十二條我校招生錄取過程,自覺接受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十三條我校在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確定的專業(或專業類)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及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以各省(市)公布為準。
第三十四條與天津交通職業學院聯合培養的物流管理專業僅面向天津招生,培養地點為天津交通職業學院(天津市西青區西青道269號),錄取學生按照學校與學生簽訂協議執行。
第三十五條高職各專業培養地點在學前教育學院校區(天津市南開區雙峰道38號)。
第三十六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由天津師范大學招生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我校各類招生章程、簡章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天津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為準。
第三十九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天津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zsb.tjnu.edu.cn
電子郵箱:zsbtjnu.edu.cn
咨詢電話:022-23541338
監督電話:022-23767181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3號
郵編:3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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