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頂山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4 17:40:27平頂山學院
第一章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河南省關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規定,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同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平頂山學院
二、學校國標代碼:10919
三、辦學性質: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辦學地址:
河南省平頂山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未來路湖濱校區
河南省平頂山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崇文路崇文校區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學校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學校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并監督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五條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從事我校招生工作。
第六條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方法
第七條學校招生計劃以河南省教育廳當年下達的計劃規模為準。
第八條招生就業處根據各二級學院提交的分專業招生計劃申請和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規模,依照《平頂山學院全日制本科招生計劃管理辦法》,認真開展調研,提出當年分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草案,經招生委員會充分論證,集體決策,確定分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方案。
第九條招生就業處負責將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招生計劃方案提交校長辦公會,并按照校長辦公會決議上報河南省教育廳。
第十條學校招生計劃主要發布渠道:一是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二是按照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三是學校招生網站;四是學校招生簡章;五是學校招生就業微信公眾號。
第四章預留計劃及使用原則
第十一條按照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總數不超過國家核定本科招生規模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學校預留計劃統一使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實行網上編制、管理。
第十二條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預留計劃的使用遵循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十三條在使用預留計劃時,學校招生部門應上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若生源省份有統一的投檔規則,考生應符合生源省份相應批次投檔規則后,按照我校專業錄取規則進行擇優錄取;若無統一投檔規則,則按照我校專業錄取規則投檔。
第十五條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承認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政策。
第十六條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1.學校對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先錄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對于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又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錄取到有空余計劃的專業;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同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的條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如無相關規定,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
2.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凡填報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志愿的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專業成績使用考生所在。▍^、市)統考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對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各專業錄取規則擇優錄取。以下①②③④⑤為進檔考生排序成績順序,即①出現并列,則按②繼續排序,以此類推。
1.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學、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①排序成績=文化課成績×50%+(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成績滿分)×750×50%(保留兩位小數)②高考語文成績③高考數學成績④專業課成績⑤高考文化課成績。
2.產品設計、陶瓷藝術設計:①排序成績=文化課成績×70%+(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成績滿分)×750×30%(保留兩位小數)②高考語文成績③高考數學成績④專業課成績⑤高考文化課成績。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普通批次錄取,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執行普通批次錄取規則,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4.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①排序成績=[(文化成績÷文化成績滿分)×100×30%]+[(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100×70%](保留三位小數)②高考語文成績③高考數學成績④高考文化課成績。
第十八條學校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請高考應試外語語種不是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我校。
第十九條學校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市)嚴格按照各。▍^、市)公布的學校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當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
第六章獎貸助情況
第二十一條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按上級分配名額推薦評定,獎勵金額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按上級分配名額推薦評定,獎勵金額每生每年5000元。
3.優秀學生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學生。每學年評定一次,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
4.單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學科競賽、科學研究、創新創業、文體活動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學業優秀獎按學年進行獎勵,每生每年1000元;其他單項獎學金按自然年進行獎勵,分個人獎和團體獎,獎勵金額200-50000元。
第二十二條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措施:
1.國家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和校園地助學貸款兩種形式。學生可在生源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本?茖W生每年每生申請貸款額度不高于16000元,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補貼。